经过整治的汾江河面貌一新。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龙成通摄
2018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广东省第四批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佛山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了督察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督察组日前向佛山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成绩:
积极推进跨界河流整治
督察组认为,佛山在全省率先成立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主任的环境保护委员会,2018年对所辖5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委书记市长环境保护督查令制度,形成以督办、挂牌督办、市委书记市长环保督查令、市生态环境督察为基础的逐层递进的环保督查督办工作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佛山高标准提升传统产业,推动陶瓷、火电、铝型材等传统产业升级改造,陶瓷企业数量由2007年的300多家减少到2017年的58家。2015年以来完成404个村级工业区、1.8万个村级工业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建成岭南天地、千灯湖公园、东平河滨江景观带等一批生态环境工程。
据通报,2016年以来,佛山已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443台、黄标车1.6万多辆,全市157家铝型材行业全面改燃天然气;现有58家陶瓷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标准比国家标准低44%。同时,积极推进跨界河流综合整治,2017年以来投入约93亿元建设366个水污染治理项目。
要求:
齐抓共管形成工作新机制
督察组要求,佛山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确保督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实现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在建设生态之城上率先突破,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进一步健全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机制。
市委书记鲁毅在作表态发言时表示,佛山将不折不扣推动省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到位,以此次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以实际行动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群众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单,将按有关程序移交佛山市委、市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