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204件;制定服务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意见,完善21条意见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5.1万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268件;一审行政案件中涉及环保类的案件数量比上年增长了27.22%;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则,探索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环境修复司法举措;湖北、重庆、青海等地法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牵头制定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规范,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2195人,同比上升21%;会同水利部组织黄河流域9省区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建立长江沿线11省市检察机关协作机制,出台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10项举措”,指导安徽、湖北等地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跨省倾倒固体废物、非法排污、非法采砂等案件,共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公益诉讼案件确定管辖难、调查取证难、司法鉴定难等问题,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与生态环境部等9部委会签协作意见,发布《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