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定义: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环境应急预案通俗点说,就是“发生什么事,要怎么做”的操作手册。
哪些企业需备案环境应急预案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列出的有4大类企业:
1.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
2.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3.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4.尾矿库企业
看看你属于哪一类?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应注意哪些问题
按照国家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以下三类情形可以直接判定为未通过评审。
1.无单独的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表)
2.未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出发或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情景缺失
3.周边居民和单位无法获得事件信息的
企业在做环境影响评价时,就应当把这三大因素考虑进去,避免被“一票否决”。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注意哪些技术细节
1、风险物质识别全面吗?
在2018年版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中,涉及风险的物质共392种,分8个部分,并首次将风险物质按要素分为:
涉气风险物质
涉水风险物质
两者虽有区别,却又相互交叉。往往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的“外行专家”,经常会简单地用油墨、油漆作为风险物质,而没有去细分成分,这是最为常见的错误做法,而高浓度废液(NH3-N浓度≥2000mg/L、CODCr浓度≥10000 mg/L)却被遗忘在了角落里。
2、风险等级按要素分别判别了吗?
企业风险等级通过3个因素进行判定,分别为:
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E)
在日常工作实践中,对于M值判断过优或是E值判断不准确,是常见的问题。
3、应急机构设置合理吗?
在应急机构设置时,除了应急指挥部等必要的机构外,应急行动组的数量应根据企业人员配置情况作适当的调整。应急行动组的人员不宜过少,一般应有3-5人,以确保事故发生时,应急行动组有足够的人员可到位。
注意:有一些预案照本宣科,对一些员工总共只有十来个人的企业,却分了5、6个行动组,明显脱离了实际。
4、风险受体的联系方式列清楚了吗?
为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企业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如:储存高浓度废液(废水)的企业,其排水下游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储存液氨的企业,其周边150米距离内的居民区等),风险受体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是必不可少的。
5、和安全生产以及安全评价搞混了吗?
突发环境事件与安全生产事件不同,但突发环境事件往往是安全生产事故后的次生风险,这就决定了其和安全生产息息相关的特点。
现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初步形成体系,并与环评的环境风险评估有机衔接起来,编制时按照规范来即可,特别要注意删除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安全评价的内容也不再赘述。
事实上,随着2015年年初《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环境应急预案已悄然登上了环保管理的舞台,而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境应急管理越发严格,环境应急预案则成为了环境应急管理的重中之重,应当引起企事业单位足够重视!当然,已经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企业,千万不能拿它当花瓶哦,定期演练才能产生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