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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企业深受欠费困扰,政府履约能力影响民企参与PPP项目

   2019-03-20 中国节能网13640
核心提示: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融资成本高、融资压力大,财务成本快速上升;另一方面则是大量的项目工程款、运营服务费等被拖欠。 由于涉及的大型骨干企业、上市公司多,且多处于行业上游,其不良后果已经开始通过产业链蔓延。少数企业的债务危机演变成为“灰犀牛”,正在对整个环保产业的发展产生影响。
 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之际,部分环保企业却陷入了高负债、高杠杆的泥潭。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融资成本高、融资压力大,财务成本快速上升;另一方面则是大量的项目工程款、运营服务费等被拖欠。
由于涉及的大型骨干企业、上市公司多,且多处于行业上游,其不良后果已经开始通过产业链蔓延。少数企业的债务危机演变成为“灰犀牛”,正在对整个环保产业的发展产生影响。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守契约,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对拖欠企业的款项年底前要清偿一半以上,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下称“环境商会”)近日也公开呼吁,重启市场化改革,强化中央转移支付和地方财政支付监督,加强地方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并将环境设施运营情况和费用支付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责范围。
环保企业受欠资困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首创股份”)是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旗下的国有控股环保旗舰企业,2000年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作为首批从事环保投资的上市公司,截至2018年6月,首创股份在全国23个省份的100多个城市拥有项目,总资产达到611亿元。水处理能力达到2400万吨/日,固废处理能力超过4万吨/日,是全球第五大水务环境运营企业。
如今,这样一家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和服务品牌的企业,正受到地方政府欠资的困扰。
首创股份运营管理团队近日透露,截至2017年底,首创股份在辽宁、河南和内蒙古的项目公司,被当地政府拖欠的水费就分别高达1.8亿元、0.94亿元和0.97亿元,滞后月份短则4个月,长则有22个月。
从首创股份的网站和年报等披露信息来看,该公司被拖欠的服务费累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8.6%。
对于欠费原因,首创股份有关人士分析称,3个项目公司遇到的情况各不相同。
其中,辽宁项目公司所在地政府财政收入下降,财政支付形势严峻,污水处理费支付更是顾睱不及。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污水处理服务费未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或额度严重不足。
相关报告分析称,当地本级财政在制订下一年度预算时,以环保局收到的排污费、自来水代收的污水处理费,扣除环保局、收费办的日常开支后再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2017年度预算内安排不足千万,缺口超过4000万元。一些城区则在年度预算中完全没有考虑污水处理服务费列支,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全部为预算外资金安排,必须由一把手市长、区长签字才能支付。
除了上述原因,首创股份在河南和内蒙古的项目还遇到污水出水标准等级提高导致新增除磷剂成本增加、当地机构调整等问题,加大了水费回收难度。
像首创股份这样受困于债务拖欠的环保企业,甚至是环保上市公司,目前为数不少。
有统计显示,根据环保上市公司陆续发布的2018年业绩报告,半数利润增速为负,净利润同比下降超八成。*ST凯迪、神雾环保、神雾节能、天翔环境、盛运环保、三聚环保、东方园林、蒙草生态、兴源环境、铁汉生态等股价跌幅均超过50%。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应收账款难以兑现。
多重因素导致企业被欠费
环境商会秘书长马辉表示,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拖欠自来水费和污水处理费的现象较为普遍,有些甚至拖欠长达数年,“应付账款拖欠导致环保企业财务负担沉重,降低了企业偿付能力,财务风险增加。”
环境商会此前的一项调查发现,环保企业自来水费和污水处理费长期被拖欠,影响了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期达标运营。环保投入不足,使污染治理设备得不到及时养护和维修,导致污水超标排放,有些污水处理厂甚至停运。
按照《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
马辉说,城市污水处理费一般被列入行政事业(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但是,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裁决中,即使地方政府违约在先拖欠处理费,企业也只能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水务企业即使存在财务困难,也不能停运和超标排放,只能自行垫资维持设施的基本运转,否则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
环境商会分析,当前,水务企业被欠费的原因主要有三个:
地方政府说了算。由于我国水务市场由买方占据主导地位,地方主管部门掌握话语权和定价权,多数环保企业为了维护良好的政府关系,扩大市场占有率,采用赊销方式提供公共水务产品和服务,导致应收账款大量增加。
普遍收支倒挂。调查发现,我国各地污水处理费用普遍收支倒挂,平均污水处理成本约1~1.2元/吨,社会污水处理费收入约为0.8~1元/吨,即多数省市还有一部分资金缺口尚需地方财政弥补。
应收尽收不到位。调查发现,全国很多县城和建制镇的水费应缴单位没有缴费,居民污水处理费收缴率低甚至没有收费。另外存在个别企业恶意拖欠现象。
建议重启市场化改革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去年11月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积极清理被拖欠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在这一力度之下,我相信环保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得益于政策的利好。” 环境商会会长、博天环境董事长赵笠钧说。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张根华告诉记者,公司曾经有20多亿元的应收账款,去年中央政策出台后,回款非常快,在今年6月30日前80%以上欠款可以到账。
不过,在赵笠钧看来,欠费问题不能靠运动式的解决,应建立起一种合理的机制,制定公共供水和污水处理费用的追缴程序和管理办法,支持环保企业以法律为依据追缴欠款。应明确偿还期限和方式,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在限定期限内支付环境基础设施服务费用。
首创股份总经理杨斌表示,欠费问题从深层次看体现的是政府的履约意识和履约能力,“政府有没有履约的意识,会直接影响到社会资本是否积极参与到PPP中来。”
而重启市场化改革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之一。“重启改革就是重新划分中央、地方和企业的责任,推进环保领域PPP模式规范化健康发展,完善绿色价格机制、绿色税收和收费政策,以及绿色金融政策等。”E20环境平台首席合伙人傅涛说。
环境商会副会长兼首席环境政策专家骆建华表示,目前,我国环境治理对于行政手段依赖度过高,缺少市场化经济手段的调节,应加强地方政府信用体系建设。
骆建华建议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建立“黑名单”,并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挂钩,减少地方政府违约毁约风险,以督促履行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责任。对于违约毁约而侵犯合作方的合法权益行为,在地方主管领导干部绩效考评中应统筹考虑。
环境商会也就重启环境治理市场化改革提出了建议,包括完善PPP合同终止和回购补偿机制,建立政府PPP违约担保基金。由于法律政策变动而终止项目或不支付合法收益,社会资本可以通过有效的投诉、赔偿和救济渠道维护应得权益。
此外,适度提升地方政府环境服务供给能力。建议财政部指导地方政府精准控制地方债务,避免“一刀切”叫停PPP项目的简单化做法,防止人为导致违约风险。同时,进一步完善环境服务价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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