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是金融支持污染防治的主要途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金融部门可以发挥市场机制优势,广泛筹集资金、提供风险管理工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国家绿色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绿色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经过努力发展,我国的绿色金融已初步具有了数量优势。截至2018年末,我国最主要的21家银行绿色贷款余额已达到8万多亿元,同比2017年增长16%。与此同时,我国境内绿色债券存量规模已经接近6000亿元,位居世界前列。
但是,目前绿色金融尤其是绿色债券的发展,还面临着一些挑战。绿色金融的标准体系不统一、绿色债券的市场流动性不足、固定且成熟的投资者较少、绿色债券平均期限偏短……这些问题都可以归结为金融资源供给的问题,简而言之,就是我国的绿色金融要想更进一步,资金供给需要跟上资金需求。
填补绿色金融资金供需之间的缺口,首要任务是要构建我国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这个标准体系要求国内统一、国际接轨,清晰、可执行。一旦标准统一,绿色金融的参与方就能够被纳入同一个话语与操作体系,政府才可以推出更有效的激励措施来支持绿色金融发展。
解决绿色金融资金供给不足问题,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明确和统一绿色金融标准的前提下,可用的市场化手段很多。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新兴经济体主要的绿色融资来源于商业银行贷款,商业银行关注的是资本回报,但是绿色项目往往直接收益率不高。因此,可通过降低绿色项目的资本占用使其净资产收益率上升,同时降低绿色融资的风险权重也是必要的。
鲁政委的看法正体现了市场化手段在发展绿色金融中的功效。金融部门可以考虑运用降低绿色融资的风险权重、绿色债权受偿权优先、降低绿色项目的资本占用等市场化手段,来增加绿色金融的资金供给。
环境污染具有负外部性,绿色金融具有正外部性。无论是对冲环境污染带来的负外部性,还是将绿色金融的正外部性内部化,都需要政府适度有效发挥作用。下一步,应充分发挥好政府的作用,完善绿色金融发展的制度环境。
政府在发展绿色金融中的主要任务是构建正向激励机制和实施差异化监管,从而引导市场更好地发挥作用。目前,央行已经把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纳入了宏观审慎政策评估体系。下一步,可以考虑将部分绿色金融试验区中行之有效的做法推广到全国。例如,建立差别化的绿色贷款贴息机制和绿色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开展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宏观审慎评估、建立再贷款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绿色信贷专项机制等。利用这些激励手段,政府能够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营造出“注重绿色,就能得到更多更好金融服务”的企业文化与风尚。总之,政府高效而有限度的作为,可以将自上而下的制度优势和市场机制的效率优势结合起来,充分释放出污染防治中的绿色金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