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从城乡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生活垃圾收运等7个方面划定具体目标。要求到2020年,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化工园区“一企一管”实现全覆盖;新增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能力30万吨/日以上,配套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的园区超过100个;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万吨/日,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各设区市和重点地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生种类、数量基本匹配,处置设施布局趋于合理,处置能力不足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全省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
2020年底前,县(市)实现永久性城镇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新增处理处置能力1800吨/日(以含水率80%计)以上,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全省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000万千瓦,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3200万吨。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
为实现上述建设目标,江苏将重点推动实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工业集聚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工程、污泥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工程、工业集聚区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建设工程、工业集聚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工程等七大类工程,共1195个项目,总投资1754.23亿元。所有项目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或省相关规划。在加大各类资金投入的同时,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创新运行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