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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丨吴云:在国家能源战略安全下谋划我国电力发展

   2019-03-29 中国节能网2580
核心提示:能源行业在国家发展和安全中具有重要地位和深刻影响,放眼历史,能源领域,尤其是电力工业的发展不仅关乎国民经济的振兴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与变局,同时还关乎政治体系的根基与全球地位的稳固;聚焦现今,“十三五”时期电力发展的成就,更肩负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任。
 能源行业在国家发展和安全中具有重要地位和深刻影响,放眼历史,能源领域,尤其是电力工业的发展不仅关乎国民经济的振兴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与变局,同时还关乎政治体系的根基与全球地位的稳固;聚焦现今,“十三五”时期电力发展的成就,更肩负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任。
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能源长期发展战略和各阶段电力规划目标的指引下,我国能源电力领域抢抓机遇期,以“一年新增一个发达经济体装机总量”的增速迅速摆脱能源供给短缺的桎梏,托举我国跃升至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成为世界最大的能源生产消费国。在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能源“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进程中,我国电力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从12%提高至14.3%,我国已经由满足能源基本供应和保障的阶段逐步迈入绿色、清洁、高效的高质量发展全新阶段。
在国家经济、电力发展取得长足发展同时,电力系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所带来的制约效应逐渐显现——尽管经历了多年高速、乃至超高速的经济、能源大发展,我国能源总体量已经高居世界首位,但人均用电量等指标距离中等发达国家仍存在差距;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演进,“调结构”“稳增长”等政策目标持续发力,每年仍有大量的能源需求和缺口存在,且近些年地区性、阶段性缺电的问题已逐渐显现。近期国际外部形势深刻变化,经济全球化和多边贸易遭遇民粹主义冲击,地缘政治产生的影响已成为我国能源安全最大的隐患,这也更加凸显了国家长期能源战略安全对实现“稳增长”“防风险”等多重目标的重要性。
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利用,存在周期性、需求性和实用性三个层面上的“错配”。如果在此时因装机阶段性冗余得出“我国能源问题已经得到彻底解决”的定论还为时尚早。分析国际上其他国家的能源发展,无论是否已经迈入发达国家的行列,亦或进入工业后发展时期,能源需求的增长和生产能力的建设都没有停滞。基于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布局,能源需求的体量和增量,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以及错综复杂的经济环境和百年未有的政治格局大变局,更需要以国家能源战略安全为命题,着眼基本国情,放眼未来发展,解析和谋划我国未来电力系统的发展形态。
解析:长期客观存在的电力需求增量与能源系统的深刻变革
现阶段,我国经济总体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城镇化快速推进期。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创新发展持续发力,工业生产转型升级效果显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制造业强国的发展目标决定了我国以高端制造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用电仍将维持电力的刚性需求,以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持续带动第三产业用电持续快速增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将不断推动我国居民生活用电稳步提升;同时,随着国家电能替代加速实施,在北方居民采暖、生产制造、交通运输和电力供应与消费等领域开展“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也将成为拉动用电增长的新动能。
对于电力成本占到工业总成本三成左右的我国发展现状而言。基础能源作为经济、民生保障,需要既能提供稳定供给,又兼具平抑电价水平作用的发电品种。加之近期民粹主义势力抬头,全球化和多边化不断遭受冲击,动荡的世界政治格局迫使我国不得不,也必须将能源战略安全作为能源发展的首要命题。
保障能源战略安全,本质上就是确保能源的对外依存度不超过警戒线,尽管目前对于警戒线的衡量标准还没有定值与定论,但在2018年我国能源对外依存度已经超过20%。今后无论警戒线确切的数字是25%,亦或30%,都足以警示,我国能源对外依存度正在逐步接近风险区域,高度重视和避免出现问题是非常紧迫和必要的。
目前,我国的电力供需已经从“电源-负荷”向“新能源电源+基础电源-负荷”转变。新能源电源正在以“增量替代”的形式,部分满足着工业和居民生活用电需求。在目前受制于技术等诸多因素,新能源的间歇性和随机性,以及致命的能量密度低的问题,还不足以作为基础能源支撑我国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而传统水电的新建项目由于受到可开发资源地区的地理条件制约,经济性和建设速度在近几年都呈现明显下滑的趋势。
因此,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战略角度,未来我国在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煤电、核电资源的丰富性和经济性优势,形成两条相辅相成的路径——一条是以新能源填补部分用电增量,另一条则是以气电、核电和煤电作为主要的基础能源满足供应。而多种能源的共同发展,必然要经历此消彼长的过程,其中一个品种的发展,无疑会占据其他品种的发展空间。届时,如果核电和气电发展不及预期,将客观需要煤电的进一步发展,并且随着煤电清洁技术的不断进步,这种可能性也随之增大。
谋划:多种能源争相发展 互为调节互为补充
从第一次工业革命开始,煤炭等一次能源作为人类突破时间和空间的基础媒介,不断推动着人类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与演进。至今,人类依然孜孜以求地探寻一种完全清洁、经济可靠、取之无穷的一次能源作为终极能源品种。但这种能源至今尚未出现,在此之前,在大力发展绿色能源的基础上,仍将维持各种能源争相发展,互为调节,互为补充的局面。
根据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研究结果,按照203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12.2万亿千瓦时,常规水电、新能源、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装机分别达到4.3、13.0及3.1亿千瓦计算,煤电和核电发电量需要达到8.1万亿千瓦时,届时,核电装机必须达到1.3亿千瓦,煤电装机才可控制在14亿千瓦以内。其中,核电发电装机及发电量占比将分别达到3.4%、7.4%,每年贡献17.5%的低碳电源。
对于天然气发电而言,从规划产量加进口的总量来看,气源并不存在太大问题,但对于气价而言,由于体制和结构性的原因,还需要较长一段时间来理顺。因此,核电将作为现阶段我国唯一可以大规模替代煤电,为电网提供稳定、可靠电力的能源品种,在我国能源电力系统占据不可替代的地位。核电极高的能量密度,在经济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都具有相对优势;同时,核电作为清洁能源,是本世纪末实现《巴黎协定》目标的关键能源形态。
目前我国核电发展仍处于蓄势待发的阶段。尽管核电技术已经完成三代AP1000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在技术创新应用和安全监管、保障等方面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上网电价也已经与燃煤火电标杆电价基本相当,但基于对安全方面审慎稳妥的发展思路,以及尖端研发、日常运维人才短缺的现状,现阶段我国核电装机和发电量占比依然较低,2018年核电发电量仅占全国总发电量的4.2%,“十三五”前三年的装机增速均明显滞后于“十三五”电力规划目标。我国核电的发展客观需要厚积薄发的过程,预计到2020年以后,核电将会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在此进程中,如果核电或气电的发展不及预期,一旦出现用电缺口,则客观需要适当规模的煤电进行补充和托底。
近年来,频发的雾霾灾害使大众对煤电产生了很深的误解。事实上,长期的环保实践印证,散烧煤才是导致雾霾的主要成因之一,而燃煤发电则是煤炭最清洁,最高效的利用方式。美国90%的煤炭用于发电,而我国这一比例却仅在50%左右。
煤炭作为我国第一大资源,对于煤炭的定位应该有冷静客观的认识,对于煤炭的利用方式应该有清晰科学的思路,对于我国煤电的定位和发展则有必要再认识。电力行业消耗了煤炭总量的五成,却仅在全国污染物排放总量占比一成左右。可以说,我国煤电行业作为全球最大的煤炭高效清洁化消费体系,既有力保障了电力供应,又有效的缓解了环境保护压力。
降低煤炭消费总量和提高煤炭用于发电的比例并不冲突,需要同时坚持,更不可混淆‘控煤’与‘控煤电’的概念,避免为实现控煤目标而简单限制清洁煤电生产,进而造成用电紧张的情况发生。相信在未来,随着碳捕捉技术和碳市场等机制的摸索实施,煤电将一以贯之地秉承保障我国电力供给,支撑整体经济发展的重任。
只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胸怀全局,尊重科学,我国必将走好能源保障和电力高质量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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