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简称碳交易,是通过市场的手段促进温室气体减排的政策机制。碳交易市场最基础的两种交易产品是温室气体排放配额和基于温室气体减排项目产生的抵消信用。
2012年之前,中国碳市场发展较为缓慢,主要以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为主,随着“后京都时代”的到来,中国开启了碳市场建设工作,对建立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做出了相应的决策部署。
从2013年6月开始,深圳率先开展交易,其他试点地区也纷纷在2013~2014年先后启动市场交易。截至2018年8月,各试点碳市场共纳入20余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累计成交量约2.5亿吨,累计成交金额达55亿元。2016年底,四川和福建两个非试点地区也开始了碳市场建设工作。
此外,中国自愿减排项目发展十分迅速,截至目前,提交审定的项目2871个,成功备案项目861个,减排量备案254 条。2017年12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印发,标志着全国碳排放交易开始启动,中国碳市场初期将覆盖发电行业的1700余家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超过30亿吨,约占全国排放量的30%,预计到2020年将在发电行业交易主体间正式开展配额现货交易,并逐步纳入更多行业和更多交易品种。
然而,从目前来看,中国碳市场还存在一些短板和挑战。
首先,全国碳市场顶层制度尚未出台,各项能力建设亟待完善。2018年是中国碳市场顶层制度建设和各项基础设施、能力建设的关键一年。尽管各个碳市场试点都在不同维度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例如在纳入行业覆盖范围和标准、“免费分配为主、有偿分配为辅、预留调节配额”的初始配额分配方法、温室气体排放核查规范等方面积累了难得的实践经验,但因各试点间存在较大差异,全国市场并无现成经验参照,从试点走向统一市场的过程充满挑战。全国碳市场需要在考察全国各地区、各行业不同发展水平的基础上进行顶层设计和各类配套制度建设。
其次,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批搁置,不利于自愿减排市场发展。由于种种原因,主管部门于2017年3月暂停了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审批,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交易数量和交易额也大幅下降,规则的不明确不利于低碳技术和减排市场的发展。
再次,试点碳市场流动性较差,碳价发现机制尚未形成。七个试点碳市场的流动性仍然很低,良好的价格机制尚未形成。这主要表现在总交易量在配额总量中的占比较低,换手率不到5%,每年履约期前一两个月交易量出现爆发式增长,其他月份则交易冷清。这些现象说明市场有效性不足,特别是对于企业来说,参与碳交易更多是被动应付地方政府的履约要求而非主动寻求投资机会。碳配额的价值在企业心目中仍然很低,而这将会削弱中国碳市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最后,碳金融产品较单一,碳金融服务体系尚处于萌芽状态。随着各试点碳市场的发展,北京、深圳、上海、湖北、广东等碳交易所做了不少碳金融产品创新的探索,除了碳期货等少数产品外,其他包括碳交易类、碳融资类、碳支持类等产品都有涉及。但是,由于市场和监管的制约,试点碳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使用并不活跃,碳金融产品的创新往往停留在首单效应上,仅有碳配额质押贷款、碳基金、碳配额托管等少数几个产品实现了可复制。这与七个碳市场处于割裂状态、缺乏有力的市场需求和社会资金支撑、整个碳市场发育程度还不完善直接相关。相较于欧盟碳市场,试点碳市场的碳金融创新还处于萌芽状态,缺少成熟的碳期货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