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崔采访了一位法律专业的教授,该教授表示,包括环保在内的机构改革迅速推进,目的是为了强化治理能力和体系建设,推进治理的现代化。
那么环保机构垂直改革,改的是什么呢?可以简单理解成,把以前的“块块管理”变成了“条条管理”。改革之后,地方本级环保部门的职能管理直接接受更高层级的部门管理,不再受本地政府管理。
那为什么要这么改?以前以块为主的环保管理体制下,个别地方拿环保换发展,干预环保执法,导致环保责任无法落实,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十分严重。
毫无疑问,环保垂直改革正是为了打破这一僵局,地市级环保部门由省级生态环境厅直接管理,县级生态环境局由地市级生态环境局。一层管一层,不再受到地方政府的干扰。
根据老崔的了解,目前我国一些省份正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系,市县两级的环保部门的督察职能由省级生态环境中统一行使,并按照改革要求强化督察机构建设,建立专员制度,强化督察职能。
市县一级不再设立环保督察机构,也不再履行生态环境督政职能,又有人问为什么?其实一些省份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通过省级环保督察强化市县党委政府的责任,预防层层督察无人落实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相信大家也看到了,环保部门上收权力,既避免了地方政府制约监管能力的发挥,又能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可谓一箭双雕,不得不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