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原则最早出现在2017年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财政部等十部委共同发布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中。在《规划》中,工业余热供暖作为一项,和天然气供暖、电供暖等方式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工业余热利用,主力军应该是以火电厂余热利用为代表的热电联产方式。具体来说,是以利用现有的火力发电厂(包括燃煤和燃气电厂)余热的热电联产为主体,辅助以钢厂、化工厂等工业的余热。
需要注意的是,热电联产集中供暖,不能沿袭原有模式在城市边上新建一堆燃煤电厂,因为现有的火力发电厂资源都“吃不饱”,年发电才四千多小时,如果再建热电厂,原来电厂会更闲置,并带来污染环境、投资浪费等问题。
因此,工业余热供暖的核心是要把闲置的火力发电的供暖能力发挥出来,去满足北方地区城市供暖需求。
目前看来,电厂余热毫无疑问兼具节能环保、经济安全的优势。问题是这些巨大的热量,怎么把它科学合理地挖掘出来,送到城市去?
现有技术已经能够输送到200千米以外去供暖,并且比天然气还要便宜。目前在大同、太原、济南、石家庄都有在运行的项目,太原市应用面积已经超过1亿平方米,在建项目有的设计输送距离超过70公里。
以《规划》中“2+26”城市共50亿平米建筑面积的清洁供暖为例,原规划针对城市37.5亿平米提出:“煤改气”规划为60%,“煤改电”规划为15%,清洁燃煤20%,这就需要天然气供暖30.4亿平米,电采暖7.6亿平米,燃煤供暖10亿平米,其余2亿平米由地热、工业余热、生物质能和太阳能提供。
“2+26”城市人口密度较高,农村分布较为均匀,区内电力和工业发达,工业余热量大,分布广泛。如果采用更为合理的规划,能效利用能够更充分,极大解决供暖季的气荒问题。
对于“2+26”城市50亿平米的供暖需求,有41亿平米(其中农村6亿平米)采用区域供暖,其中,电厂余热25亿平米,工业余热3亿平米,燃煤热电联产5亿平米,天然气调峰8亿平米(20%燃气调峰)。
初步估算,这一方案比原来的十部委清洁取暖规划方案运行成本减少72%,减少大气污染排放78%,减少天然气用量320亿立方米。
总体而言,基于火电厂余热利用的热电联产集中取暖方式目前在技术上已渐趋成熟,瓶颈问题主要是热量的结算方式,政策和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清洁供暖是全民关心的话题,“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已定,关键是把握“宜”的尺度。在我看来,作为一个“少气”国家,天然气要用在更宝贵的地方,工业余热应发挥它更大的作用,火电厂余热供暖大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