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商丘市政府印发《商丘市煤炭消费减量实施方案(2019~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力争商丘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12%左右,煤炭消费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电煤消费占比达到52%以上。
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实施方案》公布了一批任务清单。
方案指出,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从严执行国家、省重点耗煤行业准入规定,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煤炭、钢铁、电解铝、水泥、传统煤化工、焦化等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项目,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对未完成上一年度煤炭消费减量目标的县(市、区),实行耗煤项目区域限批。
化电解铝行业布局,坚决消减电解铝生产规模和产量,到2020年,城市中心城区电解铝企业全部退出。
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实施错峰生产,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情况,针对钢铁、建材、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
加快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生活垃圾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采暖新建热源点要尽可能建设非煤热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