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品种看,水电、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一次电力生产增速加快,火电略有放缓。3月份,得益于南方部分地区来水较好,水电大增,同比增长22.0%,为2016年3月以来最高增速;核电因新机组陆续投入运行,增长31.7%,增速比1月份至2月份增快8.7%;风电由下降0.6%转为增长8.2%;太阳能发电增长12.9%,加快9.1%;火电增长1.0%,回落0.7%。
一季度,电力供给结构继续优化,清洁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的比重比去年同期提高1.5%。
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清洁能源(包括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合计约22.2%,较2012年提高了7.7个百分点,但距离2020年和2030年分别达25%和35%左右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有分析人士称,消纳已经成为清洁能源最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
为更加有效的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建立促进消纳的长效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制定了清洁能源消纳的工作目标,提出了七类共28条针对性的工作举措。
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是推动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实现充分消纳则是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保障。在国家高度重视和行业共同努力下,目前清洁能源消纳取得一定成效,整体呈现好转态势。
但是,当前取得的成绩还不牢固,短期临时性措施多,长效机制少;局部单一品种措施多,全局性机制少。为进一步巩固已有成果,我们在认真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以及实施专项调研的基础上,编制了《行动计划》,旨在提出更加有力有效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措施,形成全社会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工作合力,推动建立清洁能源消纳的长效机制,为促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国能源结构调整提供可靠保障。
《行动计划》按照“2018年清洁能源消纳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的总体工作目标,科学测算并细化分解了风电、光伏、水电、核电等各能源品种逐年的具体目标。
其中,2018年,风电利用率高于88%(力争达到90%以上),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95%,全国水能利用率95%以上,大部分核电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2019年,风电利用率高于90%(力争达到92%左右),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95%,全国水能利用率95%以上,核电基本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2020年,风电利用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95%左右),弃光率低于5%,全国水能利用率95%以上,核电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
不过,需要看到的是,清洁能源消纳利用是一个涉及电源、电网以及用电负荷的系统性问题。目前我国清洁能源消纳主要面临以下几方面的困难:
一是资源和需求逆向分布,风光资源大部分分布在“三北”地区,水能资源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而用电负荷主要位于中东部和南方地区,由此带来的跨省区输电压力较大;
二是清洁能源高速发展与近年来用电增速不匹配,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积极支持下,清洁能源特别是风电、光伏发电的装机整体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远超全社会用电量的增速,供需不匹配问题造成了较大的消纳压力;
三是风电、光伏发电的出力受自然条件影响,存在比较大的波动性,大规模并网后,给电力系统的调度运行带来了较大挑战。目前我国电力系统尚不完全适应如此大规模波动性新能源的接入。
目前我国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存在较为明显的地域和时段集中分布的特征。其中,弃风弃光主要集中在新疆、甘肃和内蒙古等地区,多发生于冬季供暖期以及夜间负荷低谷时段。
2018年,上述三省区弃风弃光电量超过300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弃风弃光电量比例超过90%,弃风弃光的原因主要是新能源装机占比高,热电机组和自备电厂装机规模大,系统调峰压力较大,同时部分特高压通道的输电能力不足,存在新能源外送受限问题。
弃水主要集中在西南的四川、云南地区,多发生于汛期,弃水的原因主要是水电建设规模较大,需要大规模跨省区外送消纳,涉及地域范围广、市场主体多、协调难度大,目前存在一定的网源建设不协调问题,同时市场化交易机制不健全,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另外,涉及到新能源一定会涉及到新能源企业,新能源企业既是清洁能源消纳的直接受益者,也是重要的参与者,承担着重要责任,例如提升新能源的功率预测水平,为调度机构优化调度运行方式提供可靠保障;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以市场化方式提升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终端电力用户可以通过坚持绿色消费理念、优先选用清洁能源电力的方式,为清洁能源消纳提供充足的市场空间,同时也可以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通过用户可中断负荷等资源为系统消纳清洁能源提供调峰服务,增强系统的调节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