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湖南省发布了《关于印发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南省成为继广东省、京津冀、浙江省、四川省后第五个出台回收试点实施方案的地区。
在这份通知中,湖南省确定了15家新能源汽车企业、24家电池回收企业以及6家高校、组织成为湖南省第一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单位。
2020年初步建成回收利用体系是共同目标
从已发布回收试点方案的这五份通知来看,各省市地区均以2020年为短期目标实现点,力求在2020年之前初步建成规范有序、合理高效且可持续发展的回收利用体系,使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尽快步入规范轨道。
试点企业侧重略有不同
2018年8月1日,我国七部委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动力生产企业和汽车制造商,在动力电池回收的问题上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由于湖南省的动力电池生产企业较少,从湖南省发布的该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单位的名单来看,试点单位以回收企业为中坚力量。
目前,湖南省已经完成了试点工作的前期规划及任务分配工作。共有45家试点工作参与企业随着《实施方案》一同公布。其中,车企有15家,占比33.3%;回收企业有24家,占比53.3%;联盟及协会有6家,占比13.3%;回收企业数量最多。从试点工作内容来看,湖南省将试点工作分为了回收网络建设、梯次利用、再生利用、标准制定四个主要环节。
浙江省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企业并不多,主要是动力电池生产企业。从参与的试点企业上来看,9家企业中有7家以动力电池及模组生产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占比为77.8%。华友钴业也成立了华友电力从事梯次利用相关的业务。
此外,从试点工作项目来看,梯次利用是浙江省的重点关注环节,再结合储能的逐渐发展上升的趋势,预计浙江省未来在动力电池回收上会更注重梯次利用这一部分。
广东省内由于分布着众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因此在企业分布上比较均衡,车企、动力电池企业、回收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均有涉及。而京津冀由于是最先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地区,只发布了征集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目前尚未确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