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海一直把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作为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抓手,在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瓶颈。23日下午,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组会同上海市人大,开展可再生能源执法检查调研,并就上海法律实施的整体情況、存在的不足和难点问题听取市发改委、相关企业情况的汇报,进行座谈交流。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洪尧主持座谈会,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贵玉参加并讲话。
目前,上海的风电形成了崇明、长兴和老港三个陆上风电基地和东海大桥、临港和奉贤三个海上风电基地;光伏主要结合建筑屋顶推进就近开发利用的分布式光伏建设;生物质能以城镇生活垃圾发电为主。
为了了解上海各类电气的具体供给情况,调研小组一行来到了上海电气集团,负责人黄瓯在调研中介绍:截至4月底,风电在手订单对应装机容量是1131万千瓦;太阳能热发电在手订单对应装机容量75万千瓦;光伏发电在手订单对应装机容量146万千瓦;生物质发电在手订单对应装机容量6万千瓦;分布式能源在手订单对应装机容量20万千瓦。上海电气于2018年承接的可再生能源订单合同金额首次超过传统能源订单。
在观看风电基地工作影片的过程中,调研小组特别询问:“海边风电场对候鸟迁移、草场生长有没有影响?”负责人回应称,对于候鸟的影响微乎其微,鸟类也在慢慢适应新环境,一些鸟类甚至在风电机上筑巢,此外,海上风电场甚至吸引了许多贝壳黏附其上,形成了鱼虾成群的新生态。
随着《可再生能源法》及其配套政策的出台,全国新能源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风电、光伏发展规模均达到全球第一,成绩有目共睹。但快速增长背后,补贴缺口和“三弃”等问题也在凸显。《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执行仍然面临很多不协调、不到位的矛盾和新的形势、新的挑战,原有的政策体系也面临重大调整。
座谈会上,市发改委负责人建议对不同区域进行分类施策。例如,对上海等新能源开发规模总体较小、成本较高、消纳条件较好的地区,放开规模和竞价限制,或将上海多缴纳的附加资金予以部分返还,由地方自主竞价分配,以促进不同地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可以细化节能目标考核方案,抵扣相关用能量。鼓励可再生能源应用,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将可再生能源应用实施情况纳入节能减排考核,相关单位主动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可在报统计局的综合用能总量数据基础上,扣除利用可再生能源自发自用的电量部分。市级、区级考核评价部门将采用抵扣核减后的综合用能总量作为节能目标及节能降碳效果的评价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