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气库独立商业运作,是天然气市场发展的必然方向,是解决国内储气库不足的关键。”5月30日,在城市燃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与运营研讨会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副总经理谢丹表示。
公开数据显示,目前,全球共有地下储气库715座,其中66%储气库工作气量分布在北美、欧盟等发达国家。
截至2018年底,中国累计建成地下储气库26座,库容约432亿立方米。去年,中国储气库的有效工作气量为93亿立方米,仅占天然气消费总量的3.5%,远低于世界12%的平均水平。
谢丹认为,中国储气库之所以发展缓慢,除此前国内主要用天然气田进行调峰的因素外,另一重要原因是,中国储气库没有实现独立运行,长期以来作为管道的附属功能,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储气库的发展。
随着中国天然气发展进入新窗口期,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一直在攀升,去年已高达45%,储气设施建设变得更加迫切。
2018年4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出台的《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提出要求,到2020年,供气企业拥有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的储气能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
据谢丹介绍,中石化正在研究探讨以储气库为试点,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将储气库富余容量进行交易,以市场化手段实现储气库的独立商业运作。
谢丹认为,可利用存在的季节性差价进行套利,很好地实现储气库经济价值,将对储气库的独立经营起到重要作用。
在他看来,中国储气库要实现独立运行,还需在政策和市场两个方面作出努力。
政策层面,首先要放开市场准入,将储气库定价从管网定价中分离出来,允许扩展多元化的投资渠道。这不仅有利于筹集资金、分散风险,且可以保证储气库建设项目的盈利与良性发展。
其次要制订服务准则和标准。需将管网输送、配送、储气等环节分开,形成不同的服务准则和服务标准,才能更有利于整个产业链的合理发展。
此外,还要有完善的市场监管。政府要在储气库的服务定价、投资布局、市场准入等方面,应加强对储气库经营商行为的监管,为稳定天然气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针对市场层面,谢丹表示,一是要有专业化的市场主体。储气库的经营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掌握成套的储气技术和标准,满足不同需求的储气合约,且有成熟的运营管理体系。
二是必须有配套的市场运行机制。在信息公开披露、储备气量、境外招标等方面,独立的储气库运营商必须具有配套的运行规则,包括了气量怎么分配、储气库的容量怎么分配等应有相应的标准。
三要有独立的价格形成机制。与管道不同,储气库的储气服务和容量怎么定价等,都需要形成自己的价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