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上合组织成员国增至10个,发展为覆盖人口34亿(占全球比重超过40%)、经济规模达到24万亿美元的大型综合性国际组织,成为推动世界格局多极化的重要支柱,为我国与地区国家深化能源合作提供了有效的机制支撑。未来随着上合组织继续扩员,依托“一带一路”倡议,将进一步拓展我国与欧亚国家能源合作的空间与潜力,为我国能源公司优化国际化布局创造机会。
上合组织不断壮大、合作持续走深走实
7月2日~6日,习近平主席出席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的上合组织元首理事会第24次会议和“上合组织+”会议,并应邀对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此行有力推动了上合组织“大家庭”不断壮大,并加强了与欧亚地区国家的战略合作。
上合组织吸纳白俄罗斯为成员国,上合峰会通过《阿斯塔纳宣言》。上合组织成员国表示,上合组织应在构建国际政治经济新格局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构建更具代表性、更加民主公正的多极世界体系,反对以对抗性思维解决国际和地区问题,反对破坏多边贸易机制的单边制裁和贸易限制,扩大本币结算份额,推进地区反恐机构建设,支持进一步就建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和上合组织发展基金(专门账户)进行磋商,深化能源安全领域合作。多数成员国支持我国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同意推动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强调,将进一步发展两国全方位高效合作,打造中哈关系新的“黄金三十年”,强调两国友谊牢不可破,愿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公正哈萨克斯坦”经济政策对接,进一步挖掘在能源、矿产、新能源、电动汽车、互联互通等领域的合作潜力,尽快完成中哈双边投资协定升级谈判,扩大产能投资合作规模,加快推进跨里海国际运输走廊建设,挖掘跨境货物运输和口岸潜力,尽早实现双边贸易额翻番,促进高附加值、高技术产品贸易,合作推进中国—中亚机制建设。
中国与塔吉克斯坦同意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为主线,全面推进与塔吉克斯坦“2030年前国家发展战略对接”,将深化油气、采矿、化工、电力、新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等领域合作,鼓励共同投资工业领域高技术项目,生产有竞争力的高附加值产品,深化传统能源、可再生能源、绿色能源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领域合作,采取措施进一步扩大双边贸易规模,深化中欧班列合作。
中国与阿塞拜疆升级为战略伙伴关系,两国同意深化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各领域务实合作,加快商签两国政府间国际多式联运协定,积极探索建立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性安排,重点推动互联互通、绿色能源、加工制造、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实施。中方支持阿方提升在上合组织的法律地位,欢迎阿方参与金砖合作。
上合组织影响力提升将助推经贸能源合作
全球治理层面,提升上合组织的国际意义,增强对全球事务的影响力。
随着伊朗、白俄罗斯等国家的加入,上合组织成员国覆盖范围逐渐从亚欧大陆腹地向东南、西北、西南等多个方向延伸。同时,上合组织涉及议题从划定领土边界、打击“三股势力”等政治安全议题,逐渐扩展为全球治理、经贸合作、互联互通等广泛议题,从而推动上合组织从国家元首会晤的地区机制逐渐转变为大型综合性国际组织。
通过“上合组织+”机制,上合组织与来自中东、南高加索、南亚、东南亚的对话伙伴国加强互动交流,针对巴以冲突、伊核问题、阿富汗问题等国际时政热点议题发出成员国的共同声音,围绕多极世界体系、人工智能治理、能源安全合作等领域增强议题设置和舆论引导能力,强化了上合组织在世界多极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目前,上合组织有14个对话伙伴国,包括沙特、埃及、卡塔尔、阿联酋等中东国家,阿塞拜疆、亚美尼亚等南高加索国家,尼泊尔、斯里兰卡等南亚国家,以及柬埔寨、缅甸等东南亚国家,均有望成为正式成员国的候选国。特别是近年来,中东国家对上合组织的兴趣提高,有意愿增加在上合组织的活动,并提升地位。
经贸合作层面,依托“一带一路”推进互联互通,加强与欧亚国家经贸合作。
中亚地区作为亚欧大陆的心脏地带,拥有从中国联通南高加索、中东、南亚、东南亚直至欧洲的巨大过境运输潜力,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关键枢纽。近年来,随着国际形势深刻变化,中亚地区受到地缘政治冲突的溢出效应冲击,逐渐从全球地缘政治经济版图的边缘地区转变为大国全面博弈的战略重点地区。特别是欧洲地缘政治冲突发生后,亚欧大陆的传统贸易路线受到影响,中亚在中欧贸易中的战略地位更加凸显。与此同时,中亚国家也希望搭乘共建“一带一路”东风,将自身打造为亚欧大陆的交通枢纽。
哈萨克斯坦和阿塞拜疆希望中国积极参与“跨里海国际运输走廊”,即经中亚、南高加索、土耳其通往欧洲的贸易路线,深化与中欧班列的合作对接。塔吉克斯坦则希望加快建设“中国—塔吉克斯坦—阿富汗”通道,打造“中国—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伊朗—土耳其”多式联运走廊。这些设想将为我国打造中欧贸易新路线、畅通物流运输创造机会。
虽然中亚国家的发展水平有所差异,其中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属于中高收入国家,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人均收入偏低,但均面临发展环境的剧烈变化,希望推动发展模式转型,助推经济多元化发展,实行进口替代策略,大力引进外商投资及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推动高附加值产品的本地化生产,减少进口、扩大出口,大力拓展国际市场。在此进程中,中亚国家对于我国市场、资金和技术支持的进一步需求,将提振其与我国产能共建项目投资的合作前景。
能源合作层面,深化油气全产业链投资合作,扩大新能源产业链合作空间。
哈萨克斯坦石油资源比较丰富,截至2023年,剩余可采储量约为33.5亿吨,是中亚地区主要石油出口国和成品油消费国,近年来推动油气产业对外资开放,将化工行业视为推动经济多元化发展的重点领域。中哈同意继续深化油气勘探、开采和加工等领域的合作,推动双边投资协定升级,研究探索联合工业园,将为我国企业在哈萨克斯坦能源领域的投资提供更便利的营商环境,挖掘天然气化工等高附加值产业的合作潜力。
虽然中亚资源国仍将油气产业作为主要的经济支柱,但面对全球能源转型大势,多数中亚国家已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或承诺减排,制定能源发展战略,希望将氢能、可再生能源发电打造成新经济增长点,并对电动汽车产业链愈发感兴趣。哈萨克斯坦将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从10%提升至15%,希望将自身打造成可再生能源发展区域中心;塔吉克斯坦致力于到2040年生产100万吨氢气,并扩大对邻国出口规模,大力支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这将进一步扩展我国与中亚国家能源合作的内涵,为合作实施绿色能源项目创造可能。
此次访问各方虽未提及新增中亚油气管道,但随着上合组织2023年吸纳伊朗为成员国,成员国将围绕关键基础设施的合作项目安全加强经验交流,上合组织未来可能进一步吸纳沙特、卡塔尔、阿联酋等中东国家,以及阿塞拜疆等南高加索国家。与此同时,中东国家纷纷申请加入金砖国家,希望加强与我国的战略合作。未来依托中亚的区位优势,叠加中巴经济走廊向阿富汗延伸,构建俄罗斯、波斯湾、里海三大油气资源密集区联通我国的陆上油气管道网络或将成为可能。
我国能源公司应扩大与中亚国家投资合作规模
随着合作不断深入,我国与5个中亚国家均已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并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中亚国家成为我国深化国际能源合作的重要伙伴,我国能源公司应继续在中亚地区深耕细拓、加强合作。
首先,我国能源公司应将中亚国家作为调整产业布局的重要合作伙伴,加快升级投资协定,探索与欧亚经济联盟签署自贸协定,在上合组织、金砖国家、中国—中亚等多边机制下完善与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机制,对接各方发展需求,做大产能共建项目,促进我国与中亚国家能源产业链的优势互补,共同推动传统油气产业和新能源产业协同发展,打造具有标志意义的战略合作项目。
其次,我国能源公司应围绕勘探开发、炼化销售、油气贸易等板块,系统布局中亚油气产业投资合作,积极参与里海盆地油气勘探开发,推进化工项目合作,扩大与中亚油气及深加工产品的贸易规模,积极辐射资源较匮乏的南亚、东南亚市场。与此同时,我国能源公司还应依托中亚的区位优势,增加中国—中亚地区与阿塞拜疆等南高加索国家,与伊朗、土耳其等中东国家,与巴基斯坦等南亚国家的新增油气管道项目建设机会,密织中国同亚欧大陆油气资源密集区的陆上油气管网。
最后,基于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中亚国家优越的风光资源条件,我国能源公司应借鉴国内建设绿色油气田的典型经验,推动油气与新能源合作项目协同布局,围绕绿炼与绿氢,以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项目展开联合研发与技术合作,共同推动标准制定、对接和推广,探索在上游油气田建设CCUS示范项目,研究参与风光发电项目的可行性,采取资本运作方式积极介入核电项目,以共建绿色丝绸之路引领地区绿色能源转型。
(作者单位:中国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