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到2015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
《行动方案》提出了今明两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工作目标:2014年,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下降2%、1.5%、1%、2%、5%、3.4%,2015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
《行动方案》要求优化产业结构。一是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将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列入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确保完成2014-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二是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力争到2015年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达到42%和20%。进一步壮大湖南省节能服务产业联盟,在污染减排重点领域加快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三是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15年底,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比重提高到11.4%。四是强化环评约束作用。
《行动方案》提出推进实施重点工程。包括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等节能改造工程、节能技术产业化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能力建设工程。加快更新改造燃煤锅炉,2014-2015年,淘汰落后燃煤锅炉0.3万蒸吨,对容量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施脱硫改造。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到2015年底,全面淘汰2005年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强化水污染防治,到2015年底,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下降30%以上。
《行动方案》明确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工业节能降碳,到2015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8%以上。推进建筑节能降碳,到2015年底,全省20%以上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全省城镇新(改、扩)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强化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同时,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推动商业领域节能降碳。
《行动方案》提出强化技术支撑。加强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着力突破有色冶炼、畜禽养殖等行业源头控制及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瓶颈。加快两型低碳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加快推广新能源发电、重金属污染治理等十大先进适用、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清洁低碳技术。
《行动方案》明确加强政策扶持。包括完善价格政策,强化财税支持,推进绿色融资等。
《行动方案》要求推行市场化机制。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和节能量交易制度建设;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行动方案》指出,要加强监测监督,强化统计预警和运行监测,到2015年底,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75%,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完善法规标准,强化执法监察,到2015年底,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