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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信部、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碳足迹重要通知,碳足迹生命周期评价引领和促进全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

   2024-09-18 工业和信息化部119780
核心提示:9月14日,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征集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究课题的通知》指出,征集范围优先聚焦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氢、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电石、甲醇、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和电子电器等重点产品,以及其它市场需求迫切、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的工业产品。

9月14日,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征集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究课题的通知》指出,征集范围优先聚焦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氢、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电石、甲醇、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和电子电器等重点产品,以及其它市场需求迫切、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的工业产品。

以下为原文

 

国家工信部、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碳足迹重要通知,碳足迹生命周期评价引领和促进全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征集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究课题的通知

工信厅联节函〔2024〕347号

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和推荐一批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对实施基础好的团体标准采信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现组织征集相关研究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优先聚焦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氢、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电石、甲醇、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和电子电器等重点产品,以及其它市场需求迫切、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的工业产品。

二、具体要求

(一)研究内容

梳理重点工业产品所在行业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产品碳足迹管理、评价标准及应用情况。结合我国实际,研究提出所在行业领域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体系,拟研制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预期实施效果等。

(二)技术要求

制定的标准知识产权清晰,标准名称统一命名为《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具体产品》,标准技术内容与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GB/T 24067-2024)》保持协调一致。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推荐。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以下统称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行业或领域工业产品标准研究课题推荐工作,提出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制建议,编制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究报告(见附件)。有关材料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二)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力量对标准研制清单进行择优遴选,确定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制清单。对列入研制清单范围的,推荐单位应尽快组织研究,并于2024年11月1日前报送标准文本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三)成果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并发布团体标准推荐清单。对实施基础好的团体标准采信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四、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010-6820536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010-65645624

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010-68505525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

010-82262650


附件: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课题研究报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4年9月11日


国家工信部、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碳足迹重要通知,碳足迹生命周期评价引领和促进全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

 

国家工信部、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碳足迹重要通知,碳足迹生命周期评价引领和促进全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

国家工信部、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碳足迹重要通知,碳足迹生命周期评价引领和促进全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


张清田:碳足迹是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抓手

9月9日,由山西省能源局、中国能源报、清华大学山西清洁能源研究院、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数字双碳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主办的“碳足迹洞察与价值链共建研讨会”在山西太原召开。山西省能源局二级巡视员张清田致辞。


以下为发言内容整理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减少碳排放是当务之急。近年来,碳足迹作为此前在环境、环保、科研领域的专业术语,如今逐渐走进公众热议的话题圈,成为个人、企业、活动对环境影响的重要指标。与传统碳排放不同,碳足迹的计算是包括一件产品从原材料开采、加工、制造、使用、再用到废物回收、处理等全生命周期所有温室气体排放。不仅是产品本身,还包括产业链、供应链的全部碳排放。碳足迹生命周期评价是引领和促进全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提高产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的核心路径和重要抓手。

“双碳”目标下,国家层面积极开展碳足迹指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已成为重要方向和步骤。《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构建绿色低碳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任务要求。今年6月,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清单式列出二十二项主要任务,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明确“任务书”和“施工图”。促进生活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增进国际交流互信,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和“双碳”目标实现。

碳足迹越来越多的影响着人们日常衣食住行,改变着人们生活、消费习惯。近年来,越来越多企业开始在碳足迹工作发力,同时越来越多企业鼓励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参与碳足迹管理,从原、辅材料的采购、生产、使用到最终使用后的处理和回收,全面掌握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情况。

在开展数字低碳生态系统工作、碳足迹热度不断增长、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关于环境和碳排放的相关体系还不够完善,缺乏统一标准。产品碳足迹很难追溯到生命全周期的所有环节。缺乏相应政策和激励机制,企业和个人在减少碳足迹上动力不足。国内标准和国际标准的互信互认还有待提升。

今天的研讨会召开恰逢其时,很荣幸邀请到了来自科研院校、核心企业的各位代表,分别就国内外产品碳政策标准重点行业,碳足迹核算、碳足迹认证、认可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广泛探讨,为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和国际竞争力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希望大家充分沟通,建言献策,共同交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新方向、新思路,通过研讨交流和合作创新,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的透明度和可持续性。

 

专家解读之一:系统推进产品碳足迹标准制修订 着力提升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征集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究课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组织研究和推荐一批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对加快构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一、系统制定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品碳足迹工作,将构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作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任务。《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等均将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作为重点任务进行系统部署。

产品碳足迹是衡量生产企业和产品绿色低碳水平的重要指标,标准是统一产品碳足迹核算边界、范围、方法、数据收集与质量、分配程序、取舍原则和影响评价的基本依据,是工业企业开展节能降碳工作的基础工具。企业通过产品碳足迹核算可以掌握产品生命周期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挖掘降碳潜力,针对性提出改造措施,加强供应链碳管理,带动全产业链低碳发展。同时,产品碳足迹核算结果认证可以有效引导绿色消费,形成绿色消费与绿色生产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

工业是产品碳足迹核算中最基础、最广泛的领域,是构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核心领域,任何一个产品的碳足迹核算均需要工业产品碳足迹数据作为支撑。以锂电池为例,核算锂电池碳足迹需要涵盖其正极、负极、电解液、隔膜、外壳、冷却系统、管理系统、回收处理等40余个生产过程,需要用到三元正极材料、硫酸铁锂、铝箔、氢氧化钠、石墨、碳酸二甲酯、聚乙烯等基本物料100余种,缺少其中一项锂电池碳足迹核算结果就不完整。因此,必须系统推进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制修订,加快制定基础性、排放量大的产品碳足迹标准,为全产业链碳足迹核算奠定基础。

二、《通知》是工业领域碳达峰标准化新“里程碑”

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工业碳达峰标准体系。《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工业领域碳达峰标准体系,重点制定基础通用、碳排放核算、低碳工艺技术等领域标准。发布《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在与现有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的有效衔接基础上,提出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框架,规划重点标准的研制方向。标准体系全面覆盖工业低碳转型发展各相关领域,从制造流程、技术发展、生命周期、产业链条等多个维度统筹规划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涵盖产品、企业、园区、供应链等层面的碳排放。

二是强化标准供给加快工业碳达峰标准制修订。组织开展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制修订,聚焦钢铁、石化、化工、电子、纺织、汽车等重点行业,在通用基础、温室气体核算与核查、温室气体源头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温室气体监测、低碳评价和碳管理等方面立项行业标准80余项,发布《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光伏组件》等行业标准20余项,近200余项标准正在预研和立项之中,工业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供给能力大幅提升。

《通知》聚焦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氢、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电石、甲醇、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和电子电器以及市场需求迫切、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的工业产品,发挥相关标准化专业机构、协会的力量,发挥我国工业产业链完整优势,要求建立标准体系、协同制定标准制修订计划、明确标准应用,系统部署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制定和实施应用,对推动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构建碳足迹管理体系、推进工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三、全行业全产业链协同推进碳足迹标准化工作

建立碳足迹核算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行业、多种产品、多个环节、多个领域,需动员社会主体广泛参与。要强化上下游企业间的技术合作、经验共享,共同推动产业链碳足迹精准化核算与应用,促进产业链协同减排。产品的碳足迹核算工作不仅是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与任务,也需要产品所属产业链相关所有企业的积极配合与参与,只有产业链中各行业各企业相互配合才能更加准确、有效的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计算产品碳足迹数据。

(一)先行先试,梯度构建团、行、国标准格局

各行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在开展本行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究工作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行业内各类产品对碳足迹的需求程度,以市场主导、急用先行为原则,分批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研究,制定行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要先试先行,通过团体标准制定填补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空白,通过应用实施积累经验和数据,为国标、行标制定奠定基础,在产品碳足迹核算技术基础尚不完全成熟的阶段,构建团标、行标、国标梯度制修订机制,快速构建产品碳足迹核算体系。

(二)加快覆盖重点产业链产品碳足迹标准制修订

各行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应当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行业内产品分类和上下游产业链的权重研究,构建本领域产品碳足迹标准体系,统一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的颗粒度,研究形成标准工作清单和工作计划。科学有序规划标准制定,优先制定行业内生产过程碳排放量大、对产业链减碳带动作用明显的产品。同时,对标准清单进行动态更新,持续完善行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体系建设。

(三)强化标准试点应用,推动国际互信互认

各单位应加强标准宣贯实施及试点应用,组织开展标准应用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升级成为行标或国标。在钢铁、电解铝、化肥、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等行业应积极推动产品碳足迹规则标准国际对接,确保标准制定符合国际准则,同时符合我国行业的实际特征。鼓励有关标准化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加强国际交流,积极参与行业碳足迹标准的制定,保持与国内外同行的积极交流协作,推动标准、方法和数据库等核算体系国际互信互认。(作者: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院长 杨旭东)

 

 

 

专家解读之二: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迈出新步伐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征集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究课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相关规则标准的征集范围、研究内容和技术要求、工作程序等,标志着我国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进入新阶段,碳足迹管理事业迈出重要一步。

一、制定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意义重大

产品碳足迹管理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也是推动产业升级、助力节能降碳的关键抓手,有助于生产企业针对性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持续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促进产业链和供应链转型升级,对加快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政策体系不断完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要探索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任务要求。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202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529号),明确提出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建设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丰富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推动碳足迹国际衔接互认等五方面重点工作。2024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环气候〔2024〕30号),提出了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构建多方参与的碳足迹工作格局、推动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互信、持续加强产品碳足迹能力建设等四方面22条重点任务。

开展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能够帮助企业系统掌握各环节能源资源消耗和原材料碳排放水平,为碳足迹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支撑。《通知》聚焦市场需求迫切、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的重点工业产品,组织征集一批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标志着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进入实质推进落实阶段。

二、《通知》征集范围明确、要求具体

《通知》明确提出了本次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的征集范围、研究内容和技术要求,对开展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一是关于征集范围。《通知》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优先聚焦市场需求迫切、外贸压力严峻、减排贡献突出、产业链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氢、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电石、甲醇、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和电子电器等重点工业产品,逐步完善相关方法和体系。二是关于研究内容。主要是梳理重点工业产品所在行业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产品碳足迹管理、评价标准及应用情况。结合我国实际,研究提出所在行业领域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体系,拟研制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预期实施效果等。三是关于技术要求。《通知》要求制定的标准知识产权清晰,名称命名统一,技术内容与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GB/T 24067-2024)》保持协调一致,确保碳足迹核算统一规范。

三、积极做好研究工作

《通知》要求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行业或领域工业产品标准研究课题推荐,并提出标准研制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商定标准研制清单,确定并发布团体标准推荐清单,对实施基础好的团体标准采信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有关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等要充分意识到《通知》的重要意义,积极申报参与,加强各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通知》的印发,必将加快相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的出台和实施,为推动相关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提供统一规范的核算边界和具体方法。作为长期奋战在碳达峰碳中和一线的咨询工作者,我们也将充分发挥专长,为推进碳足迹管理工作、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作者: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张英健 木其坚)

 

 

 

专家解读之三:推动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制和采信,为产品碳足迹工作奠定坚实标准基础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征集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究课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择优遴选一批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组织开展研究,并对实施基础好的团体标准采信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为加快建设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基础。

一、推动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制和采信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通知》着眼于碳排放重点领域——工业行业,以钢铁等工业中间品,锂电池等外贸重点产品以及直接面向消费者的电子电器产品为主要对象,推动市场需求迫切、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的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制和采信工作,对于加快完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落实产品碳足迹工作任务的内在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品碳足迹工作,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将构建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作为重要任务予以提出。《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落实相关要求,明确了制定发布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并开展采信工作等任务。《通知》的发布体现了工业产品领域对以上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是将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由“施工图”转化为“实景画”的重要一步。

二是完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的关键环节。工业产品以中间品居多,数据显示工业全行业产出70%以上用于中间投入,意味着许多工业产品既是上一生产环节的产出,又是下一生产环节的投入。《通知》聚焦钢铁、水泥、乙烯、合成氨等工业中间品,研制碳足迹核算标准并进行采信,既服务于上述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又为使用这些产品作为原料投入的下游行业开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提供了坚实的方法基础,把握住了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网络”中的关键节点。

三是推动生产环节碳减排的重要抓手。工业是排在能源部门之后的第二大碳排放来源。《通知》以工业产品为对象,通过开展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制和采信工作,提供更多、更权威的标准,能够帮助更多工业企业有效识别碳排放关键环节,找准降碳着力点,并通过产业链的传递和带动作用,推动上下游链条企业降碳,有助于从产品生命周期和供应链角度带动全行业碳减排。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以四部门办公厅联合发文的方式,向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征集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究课题,对征集范围、具体要求、工作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一是确定了工业产品征集范围。《通知》以列举的方式划定了征集范围,涵盖钢铁、电解铝等15种重点工业产品。除锂电池外,《通知》与《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涉及的工业重点产品保持了完全一致。此外,《通知》在征集范围中还提及了其它市场需求迫切、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的工业产品,为更多、更广泛的产品纳入征集范围提供了可能,体现了一定程度的灵活性。

二是明确了研究和技术要求。《通知》对征集的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究课题的具体研究内容和技术要求进行了明确,相关要求清晰详实,易于理解。在研究内容上,《通知》要求征集课题对产品所在行业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产品碳足迹管理、评价标准及应用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梳理,并提出相关标准建议。在研究技术上,《通知》要求提出的标准技术内容要与今年9月发布的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GB/T24067-2024)》保持协调一致,命名和知识产权也要遵循相关规定。

三是规定了工作程序。《通知》从组织推荐、组织实施、成果应用三个方面规定了工作内容、具体流程和时间节点,明确了由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负责推荐和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进行择优遴选,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并发布团体标准推荐清单。对实施基础好的团体标准采信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相关工作程序主体清晰、流程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以《通知》发布为契机,加强各部门、各行业、分领域的交流合作,结合中间品、制成品等不同工业产品特征,按照“急用先行”“主动作为”等要求,加强各类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统筹协调。同时,以标准体系构建为基础,推动核算工作并陆续发布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因子,持续深化成果应用。(作者: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减污降碳协同研究部副主任 张彬)

 

 

 

专家解读之四:掌握碳足迹量化原则要求,提高碳足迹核算标准质量

产品碳足迹(PCF,Product Carbon Footprint)是基于气候变化这个单一环境影响类型,应用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得出的产品系统中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温室气体清除量之和。量化产品碳足迹,有助于企业了解产品对气候变化的影响,识别碳排放量大的环节,从产品生命周期角度实施降碳措施,加强供应链、价值链中的碳排放管理,促进绿色低碳消费,助力绿色低碳转型。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征集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究课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究工作。2024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GB/T 24067-2024),明确了产品碳足迹的研究范围、原则和量化方法等,为研究编制具体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提供重要依据。做好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制定工作,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碳足迹量化的基本原则

产品碳足迹量化应遵循以下11条基本原则。

一是基于生命周期视角的原则,即产品碳足迹的量化应考虑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包括原材料的获取、设计、生产、运输或交付、使用和生命末期的处理。

二是产品系统功能单位或声明单位确定的相对应性原则,即产品碳足迹量化应围绕一个功能单位或一个声明单位(产品部分碳足迹)构建,其结果是与功能单位或声明单位相对应。

三是方法的迭代原则。产品碳足迹量化应使用迭代的方法持续评估,提升产品碳足迹量化和报告结果的一致性。

四是科学方法的优先性原则。产品碳足迹量化中优先考虑自然科学方法。如果不可能,则可应用其他科学方法或其他国际惯例的方法,最次可基于价值选择作决策。

五是相关性原则。数据和方法的选取应适用于所量化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的评价。

六是完整性原则。在产品碳足迹量化中,所有对产品系统有显著贡献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都应包括在内。

七是一致性原则。在产品碳足迹量化的全过程,应使用相同的假设、方法和数据,以得到与目的和范围一致的结论。

八是统一性原则。应采用国际上已认可并已应用于具体产品种类的方法、标准和指南,以提高产品碳足迹结果的可比性。

九是准确性原则。产品碳足迹和产品部分碳足迹的量化应是准确的、可核查的、相关的、无误导性的,尽可能减少偏差和不确定性。

十是透明性原则。以公开、全面和可理解的信息表述方式处理和记录所有相关问题,披露所有相关假设,并适当引用所使用的方法和数据来源。要明确地解释所有估计值并避免误差,使产品研究碳足迹报告如实地阐明相关内容。

十一是避免重复计算原则。相同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仅分配一次,以避免重复计算。

二、碳足迹量化的技术要求

一是规范工作过程。产品碳足迹或产品部分碳足迹量化应包括生命周期评价的四个步骤,即目的和范围、清单分析、影响评价和生命周期结果解释。

二是规范生命周期划分。构成产品系统的单元过程应按生命周期阶段进行划分,例如原材料获取阶段、生产阶段、运输(交付)阶段、使用阶段和生命末期阶段。产品生命周期中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应可分配到产生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各个生命周期阶段。

三是规范结果报告。产品碳足迹研究报告记录产品碳足迹或产品部分碳足迹的量化结果,应完整地、准确地、不带偏向地、透明地、详细地记录和说明产品碳足迹研究的结果、数据、方法、假设和生命周期解释,以便相关方能够理解产品碳足迹的复杂性。可参考GB/T 24025等标准开展产品碳足迹声明。

三、完善产品碳足迹标准实施基础

一是依照GB/T 24067的规定编制具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标准。具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标准中,应明确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量化目的、量化范围、清单分析、影响评价、结果解释、产品碳足迹报告、产品碳足迹声明及相关附录等必要内容。

二是依照标准规范开展产品碳足迹报告。相关方在编制产品碳足迹报告时,应明确依据的标准及量化目的。在量化范围部分,应给出相关的功能单位或声明单位、系统边界、取舍准则、时间范围等。在清单分析部分,应给出数据来源说明、分配原则与程序、清单结果及计算、数据质量评价等。在影响评价部分,应给出影响类型和特征化因子选择、产品碳足迹结果计算等。在结果解释部分,应给出结果说明、假设和局限性说明及改进建议等。

三是建设标准化的企业碳足迹管理体系。企业应参考GB/T 24040、GB/T 24044等标准,构建基于生命周期评价科学方法的碳足迹管理体系。鉴于产品生命周期内还可能有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生态系统等其他重要环境影响,企业不应把碳足迹作为产品环境影响的唯一考量因素。数据是产品碳足迹量化的最关键基础,企业应依据标准规范建立产品生命周期碳排放数据和信息收集管理体系,不断扩大数据覆盖范围,提高数据质量。由于方法和数据存在局限性,企业应重点关注产品碳足迹的改进情况,严谨开展产品碳足迹量化结果的横向比较和信息披露。(作者: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 李鹏程研究员 孙亮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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