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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25-02-07 中国节能网77280
核心提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公共机构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双碳”战略目标的重要途径。近年来,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政策要求为依据,紧紧抓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公共机构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双碳”战略目标的重要途径。近年来,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政策要求为依据,紧紧抓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


经验和做法


近年来,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围绕“双碳”目标,以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为主线,突出可再生能源推广与示范创建,多措并举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2023年度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较2022年分别下降6.96%、4.01%、6.18%,成效显著。


推广实施

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


能源费用托管是“双碳”背景下经济发展与能源转型的重要举措,既是盘活能源经济市场的先手棋,更是倒逼能源转型的方向盘。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响应国管局和省局号召,严格对标《能源费用托管规程》,以苏州市行政中心为试点全面启动能源费用托管项目,现已覆盖苏州市行政中心、苏州市委党校以及常熟、太仓等多地行政中心。


苏州市行政中心能源费用项目作为首批试点,以标准化、信息化为支撑,融合“技术+管理+理念节能”,建成了一体化智慧能源管控平台,涵盖综合能源监控、电能计量管理、给水管网监测、中央空调供冷群控、蒸汽供暖群控、空调末端管控、照明回路控制等多个系统。2024年1月正式进入托管期,预计年节约电能121.34万千瓦时、蒸汽1220.8吨,年费用节约119.66万元,综合节能率可达9%。市局还将加大对昆山等市区行政中心能源费用托管项目的指导服务,确保能源费用托管模式在苏州落地生根。


加快推进

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建设


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公共机构分布式屋顶光伏建设任务要求。“十四五”以来,全市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建设总面积达55万平方米,超全市党政机关光伏可建面积50%,总装机容量达55.4兆瓦。且全市各地区全面贯彻“过紧日子”要求,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入光伏项目,并积极推动光伏项目向教育、卫健等部门延伸。


一是全面挖掘光伏建设潜力。市局以“应建尽建、宜建尽建”为原则,充分挖掘公共机构屋顶光伏项目可建资源。2022年,市行政中心示范建设917.45千瓦光伏电站,年发电量63万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618吨,节约电费约87万元。2023年,市局首创性地对条件成熟的20余家公共机构参照框架协议采购形式,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屋顶光伏建设项目。2024年,苏州图书馆北馆、市气象局、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项目建成,总装机容量超330千瓦,年减排二氧化碳363吨。此外,市局积极向教育系统拓展,在两所局属幼儿园带头开展屋顶光伏建设,装机规模120千瓦,年发电量12.5万千瓦时,年减碳排125吨,结合节能知识,设立节能小讲堂,营造“从小抓节能”的良好氛围。


二是探索绿色建筑技术应用。2024年启动苏州市首个公共机构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项目,装机总容量约为236.35kW,预计年发电量达22.63万千瓦时,可减排二氧化碳90.25千克。并引入建设了200千瓦储能电站,同步推进光伏车棚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实现光储充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增强绿电供应效能,优化“绿电”资源配置。


积极实施

节能技术改造


为确保节能降碳工作取得实效,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公共机构推进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张家港市推动公共机构LED灯具改造,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并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常熟市政府机关大院采用能源托管的方式实施空调照明节能改造,建设综合能耗管控平台。太仓市西郊利物浦大学校区建设项目获评LEED金级绿色建筑认证。高新区科技大厦空调变频改造项目入选国管局节能示范案例。此外,苏州市全面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创新充电设施共享模式,逐步实现光储充放和车网互动功能,助力绿色低碳目标实现。


强化

能源资源精细化管理


为支撑全市“双碳”战略进程,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并完善全市能耗统计工作体系,强化数据支撑和决策支持。通过建立分层分级、系统推进的能耗统计模式和现场集中填报的方式,提升了数据填报的准确度和精度。根据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平台数据显示,2024年全市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等定额指标稳步下降。单位建筑面积超约束值单位数量连续两年实现跃降,能耗定额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明显。同时,市局深入开展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约束值单位整改行动,通过动态分析精准查找问题,并结合绿色低碳引领行动落实整改措施,为节能降碳提供科学依据。


深化示范

创建工作


近年来,市局以示范创建为抓手,加强对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服务,积极组织有条件的单位参与示范创建。目前,全市公共机构成功创建1家国家级水效领跑者,1家国家级能效领跑者,1家国家级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2家国家级垃圾分类示范点,2家国家级绿色低碳公共机构,2家省级垃圾分类示范点,13家省级能效领跑者,119家省级节能低碳示范单位,2024年全市节约型机关创建率将达98%以上,示范创建工作成效显著,有力推动了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


加强节能

宣传与培训


市局大力加强绿色低碳、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普及节约能源资源知识。依托节能宣传周,通过多样化活动普及绿色低碳理念,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校园;结合垃圾分类日等节点组织讲座、直播、有奖竞答,营造节能宣传氛围。同时,持续强化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市节能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问题和挑战

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推广过程中存在系统性挑战

医疗卫健系统及高校的能源费用托管推广进度较慢


大型市立医院和市属高校是能耗大户,推广能源费用托管对其科学管控与精细管理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医疗和高校节能工作分别由卫健委和教育局主导承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推广能源费用托管中多以宣传指导为主,难以有效推进,导致工作进展相对缓慢。


能源费用托管工作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存在不足


《2024年苏州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明确要求某县开展整县制托管,因此该县的能源费用托管能够获得充分的支持,工作推进顺利。然而,在其他市级公共机构推广能源费用托管时,因相关部门对政策理解不到位,缺乏足够支持,如财政保障,导致托管推广面临较大阻力。


能源费用托管对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在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和行为节能方面均提出了较高要求。在技术节能方面,托管企业不仅需要掌握最新的节能技术,并且要具备成熟的工艺,确保技术应用的效果可靠。在管理节能方面,需解决复杂场景下的高效管理问题,尤其是平衡节能与使用单位舒适度的矛盾,例如,对空调运行的过度压缩可能会严重影响工作环境的舒适性,甚至引发使用单位的抵触情绪。在行为节能上,推动使用单位优化用能习惯和操作行为也面临一些挑战,例如加班条件下的空调照明等使用需求与用能管理策略冲突等问题。


公共机构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

存在认知顾虑与政策协同难题

部分单位对光伏开发利用重视不足、顾虑较多


一是部分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尽管相关政策已明确支持推动公共建筑光伏建设,如《2022年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工作意见(试行)》《苏州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施方案》以及《2024年苏州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但部分领导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绿色效益和长期经济价值认识不够深入,认为其直接经济效益有限,且部分单位用电无需考虑经济成本,因此建设积极性不高。


二是部分单位对光伏开发利用顾虑较多。由于公共机构办公楼宇大多属于老旧建筑,因此许多单位担心光伏设备的安装可能会影响建筑结构的安全性。此外,部分单位担心光伏设备安装可能破坏屋顶的防水结构并引发漏水隐患,同时可能增加日常维护难度。这些顾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光伏建设的推进。


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和改造中推进绿色建筑存在政策与财政矛盾


《苏州市“十四五”全社会节能实施意见》和《全面推进美丽苏州建设工作方案》都要求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在新建和改造公共建筑中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改造,但在实际推进中面临多重矛盾和挑战。


首先,绿色建筑的改造措施涉及光伏建筑一体化、围护结构保温系统、可调节遮阳技术、中水回收系统等,投资成本较高,可能超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限制,甚至与“政府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相违背。此外,尽管绿色建筑能够有效降低能耗,但其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短期内难以显现效益。这种高成本与建设规范之间的矛盾,高投资与短期收益低的矛盾,使得财政部门对项目持谨慎态度。财政约束与政策目标的不平衡成为推广绿色建筑的主要障碍。


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和能耗定额管理推进难


尽管《江苏省公共机构集中办公区能耗定额》明确要求将数据中心电能使用效率(EEUE)指标控制在≤1.8,但数据中心普遍对改造持保留态度,担心节能措施影响机房正常运行。此外,数据中心涉及核心数据保密,对外部技术服务介入有排斥心理。这些因素导致节能改造工作推进缓慢。


垃圾分类工作仍需深入巩固


苏州市公共机构已建成多处国家级和省级垃圾分类示范点,取得一定成效,但部分单位垃圾分类意识仍需加强。例如,加班期间未分类投放餐盒、茶叶等现象表明,垃圾分类的习惯养成和执行力度仍需进一步强化。


公共机构节能负责人专业性不足


目前,许多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人员多为临时抽调的办公室或物业人员,更换频繁,缺乏专业性和稳定性,导致能耗数据填报不准确、设备管理不到位。同时,节能负责人的专业欠缺也直接影响到节能宣传工作的效果,在节能宣传周、垃圾分类日和熄灯一小时等活动中,宣传力度薄弱,难以取得实质性成效。此外,很多单位对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导致节能宣传和培训多流于形式。这种状况制约了节能工作的深入推进,亟待改进和强化。


思考和建议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示范引领全社会节能行动的关键举措。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以“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担当作为,抓好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积极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


完善协同机制,形成部门联动合力


1.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与财政、卫健、教育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方职责分工,解决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光伏建设等重点项目在政策与执行层面的协调问题,推动节能任务高效落实。


2.强化政策引导,提高重视程度。通过政策宣讲和案例分享,提升各部门领导在能源费用托管、光伏建设、数据中心节能改造等公共机构节能领域的站位高度和政策认识,增强其对节能工作重要性的理解和支持。


健全考核监督体系,推动节能目标落地见效


1.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和考核机制。修订和完善绿色低碳相关政策,形成刚性要求,并建立全市统一的节能考核体系,将能源费用托管、光伏建设、数据中心改造、垃圾分类等节能减碳目标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2.强化监督检查与动态管理。对节能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与评估,通过数据分析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精准识别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逐步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强化资金保障,拓宽节能投入渠道


1.保障专项资金支持。设立专项节能资金,用于支持能源费用托管、光伏建设、既有建筑改造等节能项目,缓解单位资金压力。


2.完善绿色建筑改造标准。新建和改造工程中,将绿色建筑纳入建设规范,对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提供额外政策和财政支持。


3.探索市场化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专业节能服务公司等多方参与,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手段分担项目资金压力,推动节能项目顺利实施。


提升企业服务质量,推动技术创新应用


1.加强技术认证与企业筛选。建立技术认证标准或准入机制,筛选具备成熟节能技术和工艺的企业进行托管和技改,确保技术的先进性和可靠性。


2.优化用能策略,加强智能化调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托管企业共同制定个性化用能方案,根据公共机构不同工作和加班情况灵活调整用能策略,兼顾节能与舒适度。推广智能化监测和调控系统,实现实时感知与动态调整,确保节能目标实现的同时不影响日常使用体验,从而在节能与舒适度之间找到最佳平衡。


3.强化技术保障,解决改造后顾之忧。针对老旧建筑节能改造,强化专业化安全性评估,确保建筑结构安全。加强光伏安装与防水技术指导,引入远程监测系统和无人机巡检技术,降低日常维护难度。制定适应保密需求的节能技术方案,降低外部技术服务的敏感性;推动数据中心与专业节能服务机构合作,建立明确的安全保密协议,确保节能改造过程符合保密要求。


筑牢节能人才根基,提升节能工作实效


1.强化节能人员配置与专业能力建设。在公共机构中优先选用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担任专职或相对固定的节能负责人,并通过系统化的分层次培训提升其专业水平。引入“线上+线下”结合的培训机制,确保新旧人员均能迅速掌握节能管理技能。


2.增强宣传引导与意识培育。借助节能宣传周、垃圾分类日等活动,通过讲座、直播、有奖竞答等形式,普及节能知识,提升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逐步建立一支专业、稳定、重视节能工作的队伍,切实提升节能宣传培训的实效性,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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