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兴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创投”)或中兴创投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本公司、殷一民先生分别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认购深圳市中和春生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暂定名,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本公司现将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情况
中兴创投全资子公司嘉兴市兴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和创投”)作为唯一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以下简称“兴和合伙企业”),兴和创投、本公司及殷一民先生等共31名合伙人以现金出资认购兴和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专注于TMT(高科技、传媒、电信)行业未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近日,兴和合伙企业已经嘉兴市南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办理完成合伙企业登记。
二、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兴和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已签署的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拟出资认购中和春生贰号基金的议案》时,因基金名称尚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核定,暂定为“深圳市中和春生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现基金名称确定为“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1页1、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企业名称为“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是中国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3339号(嘉兴科技城)2号楼227室,专注于TMT(高科技、传媒、电信)行业未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兴和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五年,五年经营期限届满,若仍有未退出项目,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延长经营期限。
2、合伙人及其出资:截至本公告日,共计募集资金3.46亿元人民币,其中:
兴和创投以普通合伙人身份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殷一民先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分别以现金出资1亿元人民币及1,000万元人民币(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有限合伙人按照其已签署的合伙协议约定以现金出资共计2.26亿元人民币。本次发起设立后还将继续吸收社会资本,兴和合伙企业将于2014年8月31日或者认缴出资总额达到5亿元人民币的日期(以早者为准)认缴结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3、收益分配:项目处置收益首先返还合伙人所有投资本金,投资本金全部返还后,剩余收益在基金管理人提取业绩提成后,基金投资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管理费用:全体合伙人按其认缴的出资额每年2.5%的比例向普通合伙人(即兴和创投)支付管理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