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以来,关于天然气价格调整的问题受到市民关注。9月15日,本报刊登了西宁市将召开调整城市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听证会的公告。9月16日,记者就此次我市将调整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的有关情况采访了市发展改革委。
省内天然气门站价格已上涨
据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价主要是因为国家加快推进天然气改革步伐,从去年以来先后两次调整天然气门站价格,为疏导国家天然气调价对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的影响,保障供热企业正常供热而进行的。
去年7月份,按照市场化取向,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最终实现天然气价格完全市场化的思路,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进行调整。
今年3月20日和8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又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分三档提出居民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提高了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经国家两次天然气门站价格的调整,青海省内的天然气门站价格已上涨。
居民生活用气等则不受影响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非居民用天然气中包含居民集中供暖、出租车和公交车运输用气等,所以随着天然气门站价格的调整,居民集中供暖和出租车用气调整势在必行。但居民用气,包括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等则不受影响。去年国家出台调整通知后,我市没有承接及时疏导国家天然气调价对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的影响,是因为去年西宁市居民价格消费指数偏高,为此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暂缓。另外,非居民用气中所涉及的公交车天然气价格,根据省政府要求两年内将不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