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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时代下的照明企业生存法则

   2014-09-12 筑能网3090
核心提示: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智能机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来临。在以往,厂商赚的大多是信息不对称的钱,而现在,由于信息技术的高速发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智能机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来临。在以往,厂商赚的大多是信息不对称的钱,而现在,由于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导致的信息的高度透明,每个企业都将面临着全球化的竞争,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兴起对未来企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习近平主席在访问俄罗斯期间曾发表演讲:未来五年,个体户将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团队及创新的商业模式。未来的主流商业模式将分为两大类:一是电子网购,二是直销服务。照明企业必须看到,这是时代发展不可阻挡的一种趋势。

首先,我们来对比分析一下工业时代和移动互联网时代在信息双向传播和市场供需两方面的区别。

从信息传播来看,在互联网不发达的过去,我们的信息传播主要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他的受众不全是目标的客户,传播信息都采取模糊推广的方式,虽然受众面积大但推广效率低。同时,传统媒体是有界传播,这个地区的媒体无法影响另一个地区,而仅由一方发布、另一方被动接受的单向沟通方式也让媒体与受众之间难以形成互动,总体来说,信息传播成本比较高。而在今天高速透明的移动互联网时代,QQ、微信、微博、论坛等新媒体将不同行业、不同背景、不同爱好的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为精准营销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新媒体是无界的,交互式的,受众之间可以相互分享,甚至受众和发布者可以无限转化,信息传播可以说是零成本。

从市场供需来看,在过去互联网不发达时代,对于供方来说,由于信息传播的成本高,导致产品推广数量少,订单量和物流量都比较小,成本比较高;而对于需求方来说,广告受众粗放,广告有效性差,目标市场和渠道比较单一。而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以上这些情况都得到了改观,信息传播成本低,产品丰富多样,信息流量增大,同时随着线下大数据库的建立,广告受众和市场渗透的精准性日益提高。

时代的这种变化,也促使照明企业需要改变原来传统照明时期的思维观念和商业模式。从目前来看,LED照明行业上游企业达10000多家,下游应用有数十万家大大小小的经销商。上游企业每一家都生产很多品类产品,导致生产成本高,规模化效应无法形成,很多企业面临着无品牌、无销售渠道、无营销团队、各项管理较差等诸多成长瓶颈;而对于经销商来说,也面临着竞争对手多、租金成本高、没有可靠品牌代理、服务没有标准化、库存风险大、交货不及时、没有归属感和荣誉感等多重困境。因此,企业要想在当前日趋复杂和激烈的竞争中存活下去,面对行业内外部环境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8000家照明企业怎样去竞争?产品、渠道、品牌?二是怎样与已经上市的公司竞争?上市公司具有资本、人才和规模等多方面的优势,如何应对?三是移动互联网导致全面低利润时代的到来,怎样适应这种变化?四是中国照明企业面临的四个发展选择———上市、OEM、被别人收购、保持现状中,如何找到自己未来的出路?

我认为,未来企业要想生存下去必须坚守以下十字箴言:创新、专注、极致、快速、联合。企业不应贪大求全,LED照明企业要根据自身的优势,定位目标市场,要做减法,专注某一领域、某一类产品,做到极致;当今世界高速发展,机会稍纵即逝,LED市场留给我们的时间就这两三年,要敏锐洞察时势并快速行动;同时,要懂得进行联合,优势资源互补。例如,由史福特发起的多家企业响应的即将成立的“LED单品冠军联盟”就是在面对消费者多样化的选择时,发挥各自的优势,互补地进行产品及品牌合作,在灯盘、吸顶灯、格栅灯、球泡、灯管、商业照明、工业照明等各个领域做得出色的企业一起联合组成企业集群体。企业集群体总资产将达到100亿左右,制造集群体规模超过任何一家上市公司。这种联合共赢的模式将是未来未上市的LED企业提升世界竞争力的一种方向。

在市场营销方面,LED照明企业摒弃传统照明企业的营销方式,运用先进的电商加体验营销模式,开疆拓土,参与世界市场的角逐。这是中国LED企业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生存法则。

(此文为9月4日,史福特董事长史杰在深圳《2014LED照明时代突破与创新高峰论坛》上,发表的主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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