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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处理需建立常态化机制

   2014-10-08 南方日报2550
核心提示:  对于现代城市来说,垃圾处理历来是个难题。许多个人、组织和公众在道理上都知道要兼顾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但在具体问题上,则倾向于把满足当前需要放在首位,而忽略长远的影响和后果。
  对于现代城市来说,垃圾处理历来是个难题。许多个人、组织和公众在道理上都知道要兼顾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但在具体问题上,则倾向于把满足当前需要放在首位,而忽略长远的影响和后果。

  正是因为一些不法个体急功近利,加之垃圾处理本身的技术难度,才会有非法垃圾填埋场的存在。该非法垃圾填埋场令人触目惊心:不仅仅是其数量的巨大,污染的严重,更是其背后利益纠葛的错综复杂。南方都市报通过多篇报道详细解析、追踪此事,但时至今日,垃圾的来龙去脉依然是个谜。市民可能会问:动辄万余吨的固体生活垃圾,并不像废气,为何追查起来这么困难?

  生活垃圾须及时、科学地处理,已经获得世人共识。从微观上来说,城市每天都产生大量垃圾,不及时处理,城市生活的正常秩序就无法维系。从宏观上说,不论是工业垃圾还是生活垃圾,都是生态环境的负担,国家政策和法律层面已经明确对垃圾的科学处理,以及对生态环境的悉心呵护。从大朗镇非法垃圾填埋场来看,除了尽快处理这些垃圾,做好生态恢复之外,还需要着力构建常态化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

  一方面,要重视市民的投诉举报。大朗镇非法垃圾填埋场一度导致周边的鱼塘无法正常生产经营,而鱼塘主人也进行过投诉举报,但投诉举报未得到及时处理,结果是:污染物越来越多,污染越来越严重。好在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及时出面协调处理此事。

  问题是:对于那些没有相关利益方的生活垃圾违法处理事件,如何引入民间力量参与应对?除了公益宣传之外,政府部门还可以引入行政奖励的方式。2010年,东莞市出台了《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举报违法偷排最高奖8万。但是,该办法主要针对企业的非法排污。借鉴此办法,对于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过程,也可以通过举报有奖向市民征集有价值的线索。

  其次,应该实行合理的垃圾排放费征收办法。现有的状态是:垃圾处理供求长期分离,导致垃圾排放费与垃圾处理服务费彼此似乎毫无关系,典型表象是排放费多采用(居民)定额计费而垃圾处理服务费则采用计量计费,供求严重失衡。垃圾处理服务费主要由财政支付,实际上是由社会平均分摊,不能体现污染者负责和消费者付费原则,某种程度上也缺乏透明度。

  在东莞,垃圾费随水费征收模式早在2010年7月就出现了,已实行3年。2013年6月,东莞物价局透露,以前上门收缴垃圾费时,每年只能收2.1亿元;随水费征收后每年能多收3亿元,目前是每年5.37亿元。对此,有网友指出,垃圾费随水费征收,不论实际上居民的垃圾有没有增加,政府的垃圾费反正是收齐了。从这一表态也不难看出:东莞现行的垃圾处理费用征收模式存在待完善的空间。

  最后,要尽量采取焚烧而不是填埋的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垃圾填埋看似成本较低,实则忽略了垃圾处理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恢复成本。现行的垃圾处理定价规则没有计入生态环境恢复成本,不能反映各种处理方式的真实成本,这也是填埋处置服务费远低于焚烧处理服务费的主要原因。英国从2004年开始征收垃圾填埋税,通过填埋税提高填埋处置的成本,理顺了填埋与其他处理方式的价格关系,减少了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的填埋处置量,增强了公众的环境意识。

  根据南方都市报统计,在东莞2465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存在着大大小小120个垃圾填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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