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中国消耗了全世界百分之二十以上的能源,煤炭在能源消费的比重近70%,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45%;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挑战无疑是巨大的。
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等措施对于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至关重要。数据显示,建筑业是我国能源消耗的大户,行业能耗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费的30%。目前,我国95%以上的既有建筑是高耗能建筑,能耗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以供热为例,我国集中供热的一次能源消耗为20公斤标煤/平方米,高出同纬度甚至更高纬度欧洲国家一倍,而且欧洲国家的集中供热能耗还覆盖了夏日制冷和四季生活热水供应。
从国际发展趋势看,在智慧城市建设大背景下建设智慧能源体系的重中之重是做好各类建筑(群落)的合同能源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国外发展现状
下面重点介绍国外一些国家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1、美国
美国是“合同能源管理”的发源地,也是“节能服务”产业最发达的国家。在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都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把这种支持作为促进节能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政策措施。
1)节能服务产业的启动与高速发展和政府的产业政策息息相关
1985 年以后,美国政府曾以25亿美元的财政预算支持政府机构的节能项目,其目的是使政府在节能和环境保护方面起带头示范作用,其效果是很明显的。凡是实施节能项目的政府楼宇,平均用能下降 15 %,而且工作环境得到了改善。 1992年美国联邦政府通过一个议案,要求政府机构与节能服务公司合作进行合同能源管理,达到既不需要增加政府预算,又取得节能效果的目的。该议案要求联邦政府的所有办公楼宇至2005年节能30 %(与 1985 年相比)。
(1)政府机构带头引入节能服务,发挥示范作用。
美国能源部组织制订了一系列关于合同能源管理的指导性文件,要求政府机构与节能服务公司合作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办公楼宇的节能改造。为了达成行政命令所要求的目标,美国政府制定联邦能源管理计划,鼓励并协助联邦机构成立节能服务专案,协助联邦机构节约能源,减少政府支出费用。主要包括融资专项计划,技术指导和支援,提供计划、审计和解决方案等。由于美国政府对节约能源的重视,使得超过500000栋的政府建筑物及设备得到节能改造,成为节能服务的巨大市场,美国联邦政府成为最大客户。
(2)实施激励措施,提高节能积极性。
美国政府采取了税收和财政支持等激励措施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为了鼓励电力公司实施节能措施,美国政府规定,电力公司向居民用户提供的用于安装节能设施的费用可以免税。
美国鼓励有条件的州制定本州的节能政策,并要求以多样化的扶持举措,推进建筑节能技术的发展和节能政策的实施。
(3)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支持
美国50个州内的46 个州通过了对合同能源管理的立法。立法的主要内容是首先要求州内的政府建筑必须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进行节能改造,然后是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最长合同年限,一般各州都定为10年,个别可长达15 年,这样就为节能项目的有效回收期得到了法律依据。美国有关法律条文中还往往规定合同能源管理必须招投标的流程。在立法的基础上,每个州的州政府会有一个节能办公室,它会制订节能改造计划,包括招投标文件,采用的测试和验证的标准以及融资计划等。
制定相关耗能产品、设备、建筑物的强制性最低能效标准,注重标准的先进性、实用性和标准指标的合理定位,并且要加大节能执法的力度,同时指定水平更高、要求更严的自愿性能效标准,通过基于市场的激励机制对达到标准的产品进行激励。
(4)大力宣传节能知识开展节能培训,提高节能意识
在美国,不但政府职能部门对节能政策的推行不遗余力,而且有关企业也加入了宣传节能政策的行列。节能机构为社会公众提供节能政策咨询、进行节能知识宣传和相关培训,进行节能技术、产品的展示。且这些面向公众的项目均实行免费。事实证明,多方参与节能政策的宣传引导,大大提高了人们的节能意识及对节能知识、技术的认知和把握能力,从而使节能政策得到有力的贯彻实施。
(5)融资渠道多样化,资金供给充足
节能项目的资金问题往往是节能事业发展的重要障碍。美国节能服务市场成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是节能投资渠道的多样性。在美国市场上,除了常规的银行贷款外,节能服务项目往往能得到一种称为Ratepayer-Funded Energy Efficiency Program(REEP)的专项基金融资。这项基金基本来自于用户支付的电费和增容费等,基金的目的在于鼓励节能,降低峰值用电,提高电网的可靠性。另外,融资方对节能服务项目的投资放款也是相对宽松的。因为法律允许长达10 年甚至以上的长期贷款,只要是有声望的节能服务公司拿出合理的能源审计报告和验证测试计划都能成为放款的依据。
2)规范ESCO和行业管理
政府公布了已通过美国能源部资格审查的ESCO的名单,并发布了各种类型合同的标准模式,编制了“联邦政府能源项目的合同能源管理测量方法和验收指南”(“Measurement andVerification Guideline forFederal EnergyProjects”),举办了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和研讨会,发行了大量的录像培训教材。各州政府也通过了类似的法案。
美国ESCO的几种类型:
(1)独立的ESC0
美国最早出现的ESCO都是独立的,ESCO的服务范围比较广泛,这些公司的业务随市场需求的变化而调整,也常常有自己独特的专业优势。
(2)附属于节能设备制造商的ESCO
一些节能设备和产品制造商自己创办附属的ESCO。这些ESCO以自己所生产的设备和产品,组合各种成熟的节能技术,打开节能服务市场。
(3)附属于公用事业公司(电力公司/天然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的ESCO。
其中特别是电力公司注意到,ESCO及其客户所获得的节电收益实际上就是电力公司的减少的收益,因此许多电力公司开办了附属的ESCO,不仅能弥补因节电而引起的电力公司的销售损失,而且可以通过ESCO的服务,提高供电质量,加强电力公司在电力供应市场中的竞争地位。
在过去的十年里,美国ESCO产业的收入年均增长率为24%,2006年美国的节能服务产业的产值约为36亿美元。2006 年,美国节能服务产业有80%的收入来自于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市场,而只有15%的收入来自于商业和工业领域,前者是节能服务厂商的主要客户,更适合运用EPC 方式。
2、加拿大
1) 建立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用以克服节能市场障碍
加拿大联邦政府支持ESCO的发展,并要求政府机关大楼带头接受ESCO 的服务。加拿大的六家大银行都支持ESCO,银行也对客户的项目进行评估,并优先给予资金支持。
2)制订政府机构执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方法指南
为促进政府机关大楼带头接受ESCO的服务,加拿大联邦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1992年,加拿大政府开始实施“联邦政府建筑物节能促进计划”(The FederalBuildings Initiative,简称FBI计划),其目的是帮助各联邦政府机构与ESCO合作进行办公楼宇的节能工作。并制订了在2000年前联邦政府机构节能30%的目标。
3)加拿大ESCO的主要业务市场
加拿大ESCO的主要业务市场为政府大楼、商业建筑、学校、医院的节能改造,工业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居民用能设备的升级等。
3、 西班牙
1)西班牙的的ESCO项目运作机制
西班牙的的ESCO项目运作机制同美国、加拿大基本相同,政府扶持ESCO的发展,西班牙是电力相对短缺的国家之一,近几年,西班牙政府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目标出发,制定发布了一系列鼓励开发热电联产可再生能源的“硬性”政策。这种政策极大地鼓励了私人投资者向热电联产和风力发电项目发展。主要实施热电联产和风力发电项目,而工业节能改造项目和商厦照明项目相对较少。其原因是选择热电联产项目和风力发电项目,有政府政策的保证。
2)“第三方融资”的投资方式
西班牙的ESCO具有较强的融资和投资的能力,可以向银行贷款,也可以直接投资项目,具体讲就是针对拟投资的项目成立专门的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具体落实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和维护,这种投资方式也称为“第三方融资”。此外,由于西班牙ESCO经营的项目大多数为电力开发项目,因此与用户的合同方式也就多种多样,例如在项目建成后,完全由ESC0来运行、经营,而没有客户的介入。
4、日本
身为世界能源消费大国的日本自1996年引进合同能源管理以来经历了快速的发展,巨大的市场潜力以及日本全国强烈的节能意识使得日本节能服务行业发展势头极为迅猛。据统计,目前日本全国在册的节能服务公司达80多家,市场规模达1500-1800 亿日元。
1) 建立对ESCO的支持体系
日本政府对“合同能源管理”事业非常支持,从政府、新能源及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日本政策投资银行等各个层面上都给予大力支持。
2) 制定法律,强制推动节能政策落实
日本《节约能源法》规定各政府机构、高耗能单位和大中型企业必须建立节能管理机制,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降低能耗,并对能耗标准作了严格规定。节能达标的政府给予减免税优惠,不达标的则要重罚。
3)日本政府制定了详细的补贴政策,分别针对不同的对象制定了不同的补贴率。如对设计或应用高效率节能系统的项目等进行补助,补贴率为项目金额的三分之一,上限为2亿日元。
为促进地方公共团体等区域性节约能源的普及,对具备大幅节能可能性的区域性节能计划进行定额补助。另外,政府实行低利融资等制度保障节能服务产业所需资金。
4) 日本政府在2008年,要求将现行的“以工厂为单位进行用能定期报告制度”改为“以企业进行定期报告的综合能源管理体系”,节能工作成为企业的经营目标考核手段。
5)日本地方政府也大力扶持ESCO事业,其中,尤以大阪府ESCO工作开展最早、最有成效。NEDO设有“合理利用能源企业支援制度”等补助制度,对ESCO事业进行补助,一般按照合同额提供约三分之一的费用补助。
6)日本合同能源管理主要模式
日本ESCO合同主要形式是节能效益分享型。政府选定拟改造的建筑物,然后通过招标确定ESCO,由中标ESCO投资进行详细节能诊断,设计改造方案,进行改造施工,直至运行调试。产生节能效益后,双方进行分享。
5、德国
1)政府协助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在节能服务产业过程中,与美国政府的主导作用不同,德国政府主要起协助作用。
政府在各地建立能源代理机构,代表政府提供节能咨询和培训服务,收集节能信息向社会进行传播,并形成自上而下的节能服务体系。
2)采取免税、补贴措施,提高节能积极性。政府对热电联产企业及生产节能产品和设备的企业,采取减免税政策,对采用节能设备的企业给予补贴。
3)在融资方面,联合银行、利用国家担保和补贴建立专门的资金工具,给予有限度有期限的贷款便利。这些举措提高了企业采用节能措施和设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形成生机勃勃的节能市场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国外合同能源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
为了促进中国刚刚开端的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值得借鉴国外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
1、大力宣传节能知识,开展节能培训,提高全民节能意识。
2、通过法律法规来支持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制定对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有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3、规范ESCO和行业管理。
4、建筑与公用设施(包括政府的所有办公楼宇)节能市场率先启动。
5、金融机构优先给予资金支持。
6、鼓励投资、融资方式创新。
7、政府采取减免税政策,给予项目补贴
8、 政府强化用能考核,以此促进节能技改。对政府的所有办公楼宇明确节能目标,对用能企业要求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加强考核用能指标。
总之,国外合同能源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说明了节能服务产业的启动与高速发展和政府的主导作用和产业政策是息息相关的。
三、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的现状
根据近期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我国节能服务行业产值复合增速高达58.78%。
自2010年起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开展了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的备案工作,备案了五批公司,每批数量不同,从第一批461家,到今年公布的第五批888家,总共公布了3242家。但据统计全国节能服务公司有4000多家,或者近5000家。
四、中国合同能源管理面临的问题和政策
耗能企业关心是否节能,服务方关心是否最终赢利,金融和保险机构考虑资金风险等。在众多的利益相关方中,如何实现共赢也是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发展中不容回避的问题。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期投入成本较高,而能耗企业通常在项目完成之后才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对节能服务公司来说前期投入承担较大的融资压力。
为鼓励企业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作力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两部门在通知中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通知同时明确,要享有上述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规定的技术要求;而且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应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等规定。
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通知指出,如果节能服务公司同时满足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不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额的70%等多项条件,其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凡是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节能服务公司以及与其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用能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资产的企业所得税也享有优惠政策。
五、合同能源管理的深圳模式
深圳在公共建筑中积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等新模式,充分调动社会资源,通过市场化运作,政策引导推广建筑能耗监测与综合节能,实现多方共赢。如深圳市民中心作为全国第一个市级以上政府办公建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每年节费率达26%以上,节省电费超300万元。
深圳市民中心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总空调面积16.8万平方米,空调电费支出占总能耗费用支出的绝大部分。2011年,该项目进行节能改造。目前,在不花政府一分钱的情况下,每年节费率达26%以上、节省电费超300万元,年减少碳排放2991吨,实现了政府、企业、社会的多赢。
简单来说,就是你节能、我投资,在节能减排的同时,节省的钱大家共同分享。据了解,目前深圳公共机构中已有400万平方米物业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完成节能改造,到今年年底,全市60%的公共机构将完成节能改造签约。
长期以来,公共机构领域运用合同能源管理进行节能改造在要经过能源审计、立项审批、与节能企业谈判等多个环节,程序复杂,实施进度缓慢。深圳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的亮点,是节能创新中对现有政策瓶颈的突破。这种突破首先是打破了节能项目的“批量采购难”。
过去,合同能源管理不在政府招标范围之内,公共机构无法开展批量招标,而只有与节能企业进行谈判,缺乏清晰的标准和流程。为此,深圳市相关部门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探索出了“方案招标”的形式,通过引入市场竞争,使节能率、投资额等关键性指标趋于合理化、市场化。
深圳公共机构节能的第二个贡献是打破了“项目审批难”。在传统政府采购中,项目需先经采购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再报发改委审批,发改委下达投资计划后,还需要财政部门安排项目预算。深圳市将节能项目的审批权转移到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门则根据发改项目确认意见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申请,批量下达“1元采购计划”。这种权力边界的划定、审批流程的优化,大大压缩了项目审批时间,提升了行政效率。
“财政支付难”也是阻碍合同能源管理推广一个难题,试点期间,深圳创新设定“固化预算”,将经费预决算“一个入口一出口”的模式,改变成“一个入口四个出口”,有效激发了各方节能积极性。
六、合同能源管理的商业模式
目前中国的合同能源管理主要有四种商业模式:节能效益分享模式、节能保障型模式、外包模式、租赁模式。其中,最常用的是节能效益分享模式,即节能服务公司帮有节能需求的客户融资、评估、装设备等,然后节省下来的能源费用与客户共享。这种模式中,比较容易出现节能服务公司融资难的问题。从银行业来说,国内现在基本上有7家银行在节能融资领域很活跃,它们分别是中国进出口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招商银行。
中国最常用的模式是节能效益分享模式,节能服务公司帮有节能需求的客户融资、评估、装设备等,然后节省下来的能源费用与客户共享。这种模式中,比较容易出现节能服务公司融资难的问题。第二种是节能保障型模式,有节能需求的客户自己去融资,节能服务公司保证节能量。第三种是外包模式,比如,节能服务公司从把一个企业的余热余气发成电并负责电厂的运行,再到把电卖给这个企业,整个过程全都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中国最多的是第一种,国外最多的是第二种。在有了第三种模式之后,中国又衍生了租赁模式,节能服务公司把设备租赁给节能客户,合同期满后,设备所有权就转给节能客户。
七、难在缺乏统一透明的节能量计算方法
目前,中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实施中三个大问题:第一个是融资难;第二个是商业上的,钱收不回来,也就是诚信问题;第三个问题,很核心,是技术问题。
为此,第一,要确定统一透明的节能量计算方法。第二,要由独立的第三方来确认节能量。目前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公布了26家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来确认,但由于第一个问题没解决,26家算出来的数据还是不一样。这26家机构是独立的第三方,财政部发放节能补贴前,得先找这26家有资历的单位去做节能量确认。
节能服务公司和被改造企业客观上存在利益上的冲突,因为需要分享改造后的收益,双方都想维护自己一方的利益,因此迫切需要公正的第三方审核节能量。第三方评估需要综合技术评估能力以及一定的检测能力,还要有科学的方法。目前在我国,第三方的发展远远滞后于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
在现场审核中,审核节能量最关键的是证据(能源的消耗和使用)和标准。理论上双方(节能服务公司和接受节能改造的企业)对审核结果不会有太大争议,即使有一方在数据上造假也是可以被查出来的。对于节能量审核,国家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且不同的节能领域有不同的节能量测算标准,但单个行业本身肯定有一定的能耗标准,这个标准是成熟的。
准确的评估节能量对于节能业务尤其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帮助业主决策节能项目。帮助用能单位“看到”节能项目带来的节能效果和经济收益,增强实施节能项目的意愿,提供决策依据;
2、完善节能效益评价体系。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双方对节能量评估方法达成一致,是业主偿还效益分享款的基础,是合同的核心条款,是减少争议的有效手段;
3、有利于节能项目获得融资。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节能项目有“看得见”的节能效果和收益,特别是“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类的绿色金融产品,要求项目有明确的节能量评估方法和可预期的节能收益。完善的节能量评估方案是项目获得融资的关键保证;
4、是获取财政奖励的依据。我国从2007年起不再采取对某个节能项目给予补贴的方式,而是将奖励资金与实际节能量直接挂钩,多节多奖,使得财政奖励政策更加规范透明。不管是用能企业申请《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还是节能服务公司申请《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均以节能量作为奖励依据。
八、建设“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其中提及“支持重点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医生’诊断,打造‘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这为节能服务企业开展城市建筑节能服务指明了方向和道路。
城市或区域综合监测服务平台的主要服务对象为:节能主管单位、用能单位和社会公众。
1)节能主管单位
通过该平台可实时查看辖区中各用能单位的能耗情况,基于能耗数据的统计分析,对能耗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对用能单位的能耗使用情况提出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同时,基于对全市、行业、区域所属监测单位能源数据的汇总分析和历史比较等宏观分析,为政府节能监管部门提供决策的依据,增强政府节能监管的决策能力。
政府节能监管的功能主要包括能源消耗统计分析、开展能效对标活动、节能潜力分析、节能目标监管、能源消耗管理的预测预警等内容。
平台功能和数据可实现同具体业务部门的业务功能多方位协作,甚至无缝结合。
系统对政府用户分级,不同级别的用户拥有不同的权限。需要这部分用户拥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知识,对系统进行熟练掌握。
2)用能单位
用能单位可以通过本系统查看本单位的能耗情况,并可以基于历史能耗数据进行分析。
3)社会公众
一般社会公众通过门户网站查看节能方面的知识、定期发布的能耗数据等。
九、智慧城市合同能源综合服务平台
智慧城市建设重点将逐步从基础设施建设向设施运维服务转化,将逐步从政府主导的投资行为向民间投资市场转化,将逐步从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智力密集型服务业转化,智慧能源建设也不例外。
智慧能源所涉及的是多种综合能源,是从多种能源的应用特点出发,采用专业智能化技术和手段,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进行优化设计、输配、调试、运营和服务,从而达到高效、节能、清洁的目的。
智慧能源不仅仅包括常规能源的管理,还包括太阳能(光伏一体化)、风能、分布式能源的接入,以智慧的方法开发、运输和利用各类能源,提高各类能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减少浪费,使之成为清洁、高效的能源。
根据城市能源的特点,以及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来看,建设智慧能源可优先发展智慧建筑、智慧微网和智慧电网。建筑(群落)是城市生活、居住、生产、服务的最大载体,其节能效果直接关系到城市能源的综合利用,智慧建筑的建设主要是建筑(群落)能源优化和节能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智慧微网包括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和分布式能源,城市中智慧电网则偏重于城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其他能源发展中,智慧水网、智慧燃气、智慧热网发展较快。
在建筑物各设备系统中,中央空调系统往往是能耗最大的部分,约耗费了建筑物能源总量的40%-60%。住宅年单位建筑面积的电耗为10kwh-20kwh,而公共建筑的电耗则高得多,单位建筑面积全年用电最高可以超过350kwh。住宅、普通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的采暖能耗不同,采暖季平均耗热量指标依次为25-40、20-45、20-30w/㎡。因此,建设智慧城市的合同能源综合服务平台的主要任务是:“健全节能环保法规和标准体系,增强节能环保指标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大力发展节能减排投融资、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工程咨询、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节能评估等第三方节能环保服务体系。规范引导建材、冶金、能源企业协同开展城市及产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建立交易市场。鼓励结合改善环境质量和治理污染的需要,开展环保服务活动。发展系统设计、成套设备、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等环保服务总承包。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开展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建设“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探索节能量市场化交易。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积极发展再制造专业技术服务,建立再制造旧件回收、产品营销、溯源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智慧城市合同能源综合服务平台内容包括:
1、综合能源计量监测系统:实现水、电、气、热等分项计量,并与政府能耗监测平台实现对接和数据展示。
2、电能质量监测系统:实现电能质量分析、管理优化功能,且安装无功补偿设备,增强电能效率。
3、节能控制系统:实现冷水机组、冷却塔、冷冻水泵、冷却水泵、照明、给排水、送排风机、风机盘管等机电设备的综合节能优化。
4、设施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机电设备的设施管理功能,便于设备运维精细化。
5、提供可视化管控平台,便于工程部服务客户。
6、实现变压器、照明系统、冷冻站等系统的电力需求侧响应管理。
7、实现机电设备的设施管理功能。
随着技术发展和设备成本的降低,建筑规划将会最大限度地利用新能源、尽可能降低能源消耗为目的,通过光伏(光伏屋顶发电、光伏玻璃幕墙发电)、光热(光热供水、供暖)、风能(小型风力发电)、地热能(地源热泵)、生物技术(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储能(高效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新型建筑材料(低污染、低排放新型建材技术)、节能新材料(保温隔热材料及构件)、节能新技术(电节能技术、热节能技术、高效内部设备和器件)、智慧能源管理控制系统及运维服务体系共同实现低能耗建筑建设。
十、全景三维可视化智慧城市合同能源服务平台
智慧城市合同能源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能源管控和优化系统,通过对建筑(群落)的能耗参数、环境参数、及设备运行参数后作整体数据分析,并根据气象信息库、专家设计库、其他策略库等信息,进行区域能耗和建筑能耗的仿真计算,确定针对性的节能和再分配策略,发送至建筑系统应用层和区域能源调配系统,对区域建筑群落、单体建筑和分布式能源的进行综合优化、匹配及再分配,实现能源的按需供给和具体系统设备的节能优化,实现节能目标。
其基础工程是对建筑(群落)的综合能源(水、电、气、冷热负荷、环境数据等)一级、二级能源数据进行计量监测,对重点机电设备运维数据进行采集、统计、分析、处理,为建筑的能源综合利用和设备精细化管理构建一体化集中数据信息化平台,通过对各种能耗数据和机电设备运行数据的大数据挖掘,全面实现管理优化节能和设备良好运维管理,从而提升综合能源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水平。
同时,提供海量数据存储平台,对所有参数及数据进行永久的存储、统计、分析及应用,实现建筑全生命周期运行管理的数据基础保障,并提供云计算安全防范、身份识别及防火墙技术,提供涉密安全级别的信息防护安全体系,保障数据安全和专业化服务。
全景三维可视化智慧城市合同能源服务平台是在实现能源管控和优化基础上,通过全景三维可视化工具构建设备管理应急体系和能耗数据预警机制,展示各个建筑(群落)的能耗数据,实现实时能耗监督和管理,利用各种分析工具,采集重点设备的能源数据、分析统计、节能量控制等相关内容,加快突发故障和异常处理的效率,降低能源不必要的浪费。
对建筑能耗数据的实时动态显示,以图形直观展示统计分析、对比、对标结果,并对能耗即将超标设备做出预警,指导建筑运维工程师调整设备的运行。同时,系统具有专业化的控制优化策略,与建筑现场数据无界限融合,对不同区域的不同设备做出精准控制,实现最大限度的节能效果。
在《VaaS(视频即服务)业务将强力助推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落地!》一文中,智慧城市中国独立分析师海峰详述了VaaS视频即服务的理念,在合同能源管理中深度发掘可视化这一主题,让节能效果“看得见”、“看得准”、“看得公平”符合多方的利益。
结束语
节能服务公司的业务活动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节能项目资产的购建活动;二是合同期内提供的运营管理服务;三是合同期满后将节能项目资产权属移交。对于节能服务公司而言,其收回投资并取得利润的关键是要保证其所购建的节能项目在合同期内以及合同期满进行权属移交后能持续不断地为用能单位创造节能效益,其于合同期内提供的运营管理服务只不过是向用能单位展示证明节能项目能在长时间内稳定地创造节能效益,以消除用能单位的风险疑虑。
全景三维可视化智慧城市合同能源服务平台让节能效果“看得见”、“看得准”、“看得公平”,代表了智慧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