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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山东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

   2014-10-22 中国节能网2480
核心提示:10月9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4〕3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10月9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4〕3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

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是,万元GDP能耗降低17%,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分别降低12%、13.3%、14.9%和16.1%。“十二五”以来,全省上下坚持把节能减排降碳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经济提质增效、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予以强力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十二五”前三年间,全省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2.26%,节约能源近6000万吨标准煤,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55亿吨;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排放量分别下降8.46%、8.46%、12.55%、5.09%。

虽然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但要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目标,还存在经济结构偏重、能耗总量偏高、部分减排指标进度滞后、基础能力偏弱等问题,全省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多次强调要加快转变发展理念,摆脱老的思路,逐步减少对资源投入的严重依赖。省政府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今年5月5日印发的《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尽快研究制定我省的实施方案。9月22日,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委会同发改委、环保厅等部门起草的《实施方案》。我省《实施方案》的特点主要是,对照国家的行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分解了指标、量化了任务,细化了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

二、《实施方案》提出了今明两年节能减排降碳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今明两年我省节能减排降碳目标。2014年,全省万元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下降2.8%、3.2%,2015年完成“十二五”节能降碳目标任务;2014、2015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1.8%、1.2%、2.4%、5.5%以上。具体提出了8个方面28项任务措施。总的思路是,坚持扶限并举,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强力推进节能减排,从调整优化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加强能源管理等方面挖掘潜力,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节能减排,加大污染特别是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力度,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

为确保实现目标任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推进节能减排降碳的三条路径:一是产业结构调整。二是推动技术进步。三是强化用能管理。

关于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部署。一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过剩产能,提一年完成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再压缩淘汰一批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二是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的节约型产业。重点是大力发展服务业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15年年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达到44%和10%左右,其中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5500亿元。三是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主要是努力压减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到2015年,实现煤炭消费总量 “由增转降”,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比重提高到4.5%。四是强化能评环保约束。严格能评、环评监管,从严把好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效排污关口,高耗能行业新上项目,必须先淘汰压减相应能耗量,为新上项目腾出能耗空间。

关于技术进步,《实施方案》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实施重点工程。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推广一批成熟适用的节能技术,实施一批改造项目,形成节能能力600万吨标准煤以上,抓好脱硫脱硝、污水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到2015年,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能力3.5万吨、23万吨、19.4万吨和2.3万吨。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核心,实施一批循环经济重点工程。二是加快更新改造燃煤锅炉。严格落实地方燃煤锅炉排放标准要求,积极淘汰中小燃煤锅炉,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锅炉,到2015年年底,除必要保留的以外,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锅炉。三是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做好国四车柴油升级准备工作,从2015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四车用柴油,加强对石油炼化企业、加油站的监管,严格控制油品供应质量。积极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汽车,今明两年淘汰黄标车116.5万辆。四是强化水资源节约和污染防治。鼓励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推进非常规水资源综合利用。以南水北调沿线和小清河流域为重点,深化和完善“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

关于强化用能管理,《实施方案》提出,要深入开展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师制度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强化监测预警分析,定期发布节能晴雨表。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鼓励用能单位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推行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识制度,实施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制度,今明两年新增节能认证证书1700张。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完善和落实配套政策,推广应用节电技术工艺,到2015年,实现节约电量10亿千瓦时、节约电力30万千瓦的任务。

三、《实施方案》对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提出了具体措施

为了使以上三条路径中的各项重点任务都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的保障措施,归纳起来有三种手段:即,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这三种手段需相互配合,缺一不可。一是法律手段。主要是发挥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约束规范作用。完善节能环保法规,加快制定山东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节能监察条例。制修订一批重要的节能环保标准。加强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节能环保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节能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扭转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这一不正常现象。二是经济手段。主要是运用价格、财税和金融等手段进行引导和调节,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严格执行针对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以及阶梯电价政策,倒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积极落实脱硫、脱硝、除尘和污水处理等价格与收费政策。强化财税支持,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投入,创新专项资金使用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落实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推进绿色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绿色信贷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还要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建立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和排污权交易制度,依托山东省能源环境交易中心,开展项目节能量交易。三是必要的行政手段。节能减排降碳指标是约束性指标,能否完成目标,体现了政府公信力,必须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不折不扣的予以完成。要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在继续分解落实好能耗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目标任务的同时,要将国家下达我省的能耗增量控制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确保今明两年全省能耗控制在1800万吨标准煤以内,能耗增速不超过2.2%。强化目标责任考核,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节能减排降碳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兑现考核奖惩。强化重点地区责任,对能耗量大、排放总量高的市、县(市、区)实行重点管理,推动多完成节能减排目标。

此外,节能减排降碳工作涉及全社会方方面面,还需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予以推进,要努力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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