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湖北省环保厅召开“向污染宣战”三大行动的新闻发布会,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以来,省环保厅开展“向污染宣战”三大行动,目前该行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成效显著,立案查处污染企业1016件,开出单笔100万元的罚单。
上述三大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0.25万余人次,检查企业2.38万家次,限期治理污染企业1526家,责令停产、关闭重污染企业895家。对违法企业下达监察通知书6430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16件,罚款金额3076多万元。其中,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公司因环保设施未建成、未验收,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或使用;利用渗坑、裂隙排放水污染物,造成该公司直线距离2.7公里外的巫山水库受污染。根据《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省环保厅于9月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企业停产,直至验收合格,同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缴罚款100万元。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违法事实都是按该《条例》取的最高倍数处罚,且企业负责人被警方刑拘。
据了解,今后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将继续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对已查明的环境问题决不放过,坚决处理到位;对新发现的问题做到决不手软,依法惩处。此外,还将重点解决重点流域区域、工业园区等涉及饮用水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遏制环境恶化,减少环境违法,杜绝污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