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近年来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环境保护形势发展的新要求、新任务,认真分析研究各类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转变就污染谈污染、就治理谈治理的传统工作思维,积极探索解决环境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污染防治上,变末端治理到源头防控、变点上治理到面上防控、变局部治理到全过程控制,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战略性转型。
第一,强化工作合力,努力探索形成环境保护大格局。
谋划辖区生态环境建设格局。根据区域实际,制定青浦国家生态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青浦生态环境建设总体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二是立足体现生态环境建设内涵,确立生态街镇、生态工业等8方面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载体,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三是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从区、镇、村3个层面全部建立国家生态区建设组织架构,将责任细化到人,覆盖全区所有部门,并以目标责任状的形式加以固化。
大力推动基础性生态环境建设工程。2012年以来,全区共投入65亿元,大力推进污水处理系统、清洁能源替代、生态修复等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建成4.6平方公里的生态湿地核心区,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272台、产业结构调整企业93家,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先后建成 83个生态村、26个绿色社区、25所绿色学校等,引导和培养节约资源、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
健全统筹协调的环保推进监督考核机制。青浦区成立了国家生态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建立落实区委区政府、人大政协、社会群众、专家学者为监督主体的“四大监督”制度。成立国家生态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广纳民智,深化建设内涵。把水源地生态补偿考核制度、地方生态环境建设绩效考核、生态区建设责任单位目标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把生态环境质量、污染减排等重点工作纳入区政府的绩效考核,加大考核比重,并完善激励机制。
第二,培育内生动力,努力探索提升环境监管实效的工作机制和方法。
源头严控。一是对全区工业区块实施规划环评,做好各工业园区功能布局、产业结构和环境基础设施配套,推进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绿色发展。二是严格项目环评审批。做到对无总量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地区建设项目等坚决不批。2012年以来,共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78个,对两个区域实施限批,从源头控制污染。三是大力提升环境准入门槛,制定环评优化发展指南,综合考量资源能源利用、污染排放强度等因素,助推产能升级。
过程严管。推行精细化管理,对重点行业、重点排污企业,从原料到产品、产污到排污的各过程、各环节入手,查找薄弱环节,提出具体改进措施。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生态化改造,有效降低污染排放。两年来,共完成123家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同时,严格实施太湖流域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倒逼企业产业升级或产业结构调整。强化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综合整治;开展重点河道综合整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治理PM2.5为重点,着力推进工业VOCs污染防治、清洁能源替代等,确保治理实效;四是强化区域联动,实施市区联动和跨省界区域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地区专项执法检查,解决一些区域性、行业性的突出环境问题。
后果严惩。加大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处。严厉打击环境犯罪,建立环保行政、司法联动机制,移送环境犯罪案件,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强大威慑。与供水、供电等部门联动,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限电停电、限水供水。另外,将环境违法信息纳入政府诚信体系,每月通过政府诚信平台和环境网站公布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对违法企业在贷款、税收、财政资金补助等方面加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