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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际机场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程标前答疑会议召开

   2014-11-04 中国节能网2460
核心提示: 2014年10月31日上午,新疆民航实业公司副总经理司开林组织召开乌鲁木齐国际机场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前答疑会议
      2014年10月31日上午,新疆民航实业公司副总经理司开林组织召开乌鲁木齐国际机场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前答疑会议,针对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有关问题进行答疑。该工程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4年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14】130号)和《关于拨付2014年民航节能减排项目资金的通知》(新财建【2014】176号文)精神,已获得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民航实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10月30日,建设资金来源于民航总局专项资金和企业配套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发布了招标公告。副总经理谢斌、民航工程咨询公司、投标单位及项目总体设计等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明确提出,传统式供热系统大流量,小温差方式导致系统水力不平衡,无法进行科学的量化供热,不仅供热不均,且形成了高成本供热主体,而此次供热节能改造实施分布式变频供热系统,可以均匀调节流量,消除冷热不均,合理分配,实现了按需分配供暖并且达到节能降耗的效果。
 
  会议强调,招投标人一是要维护招标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强化招标文件的审查,强化标底制作的监督,对施工企业的认定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体现竞争;要维护招投标法律的严肃性,切实保障各潜在投标人的利益;要严格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正派的人员进行招标活动,从源头上保证招标工作的公正性,杜绝各种违法违规招投标行为;二是要相信招标活动的公正性。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体现了阳光操作,各投标人要坚信招标活动的公正性;三是要认清转借资质的危害性。招标人一旦发现和查清投标人有转借资质、围标、串标、恶意投标的行为,要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从源头杜绝影响社会稳定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四是要提防不法中介的欺诈行为;五是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招投标人严格遵守招投标纪律,确保选择信誉好、经验丰富的施工企业,杜绝“人情工程”、“关系工程”、“首长工程”,共同实现国际机场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程的阳光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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