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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立法提速 节能环保望迎春天

   2014-11-06 中国节能网2630
核心提示: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上证报记者表示,“由于环保税法影响较大,审议短期内难完成,估计年内环保税法出台的可能性不大。
       备受关注的环境保护税立法又有新进展。近日刚刚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传出消息,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国家税务总局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已形成环境保护税法草案稿并报送国务院。据悉,该税法目前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4年立法计划。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上证报记者表示,“由于环保税法影响较大,审议短期内难完成,估计年内环保税法出台的可能性不大。”林伯强指出,环保税的征收主要是“费改税”的问题,鉴于目前雾霾严重、雾霾治理难度大,环保税税率不排除整体上调的可能。 
 
  事实上,为了给环保税铺路,今年9月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已实施11年的排污费征收标准进行大幅调整。其中,污水类和废气类污染物排污费较之前翻了一倍。 
 
  具体来看,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及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五项主要重金属排污费征收标准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 
 
  业内人士称,调整后的排污费标准更接近于污染的治理成本。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在接受上证报采访时就表示,“征收环保税对企业来说是一种反向激励,难点在于税率的设定。只有环保税高于企业治污成本才能起到让企业减少排污的效果,否则企业宁可交排污费。” 
 
  从目前情况看,排污费改税后主要包含废气、废水、固废和碳税四类,其中废气主要为二氧化硫征税,碳税为针对二氧化碳征税。但有消息称,环境保护税法(草案稿)或并没有将碳税纳入其中。林伯强也表示,“碳税征收目标和对象更为明确,我更倾向于会独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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