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11月6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府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编制并向国家申报《红河州光伏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方案》,将红河州建设成为中国西南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
项目第一期合作规模为:在红河州投资48亿元建设不低于600MW太阳能地面光伏电站,投资24亿元建设不低于300MW太阳能分布式电站,建设期限三年;在红河州采取产能转移形式,投资5亿元建设300MW/年太阳能组件工厂,建设期限三年。待《红河州光伏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方案》出台后,根据实际条件双方共同研究第二期合作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为红河州内荒漠化、石漠化土地及红河州内符合条件的连片屋顶。
海润光伏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将做好项目相关报批、报建工作,红河州政府积极予以配合,加快项目的建设发展。海润光伏在红河州内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运营,并接受红河州政府的统一管理和指导。在具备开工条件下,“太阳能地面光伏电站”、“太阳能分布式电站”项目一个月内开工建设,三年内建成;在双方合作落实100MW地面光伏电站指标后,“太阳能组件”项目必须同期开工,分三期建设,三年内建成。
海润光伏表示,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未来几年快速有效地拓展国内的太阳能地面电站和分布式电站业务,如项目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