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文荣近日主持召开了昆明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研究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会上审议并原则通过《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决定从12个方面入手,着力解决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
会议指出,当前,昆明市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但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PM2.5)等指标已超过二级标准,城市扬尘污染等大气污染问题已经显现。随着昆明市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大气污染防治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构建大气污染防治大格局。
会议明确,到2017年底,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要总体继续保持优良,主城建成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2年削减10%,达到60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优良天数逐年增加。
会议确定,2014年底前,制定出台主城建成区及周边严重影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建材、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2017年底前,完成云铜股份冶炼加工总厂等7家企业的搬迁工作。
新闻背景
昆明最近三年空气质量踩在二级标准线上
昆明市最近3年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显示,2012年PM10年均值为67微克/立方米,2013年为82微克/立方米,今年1至9月为68微克/立方米。如果不采取进一步行之有效的措施,2014年全年的PM10年均值,或将达到71至73微克/立方米,超过二级标准难以通过考核。
名词解释
二级标准:PM10年均值为每立方米70微克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大气环境中的各种污染物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的容许含量。其中二类区执行二类标准则是指,需要为保护人群健康和城市、乡村的动、植物,在长期和短期的情况下,不发生伤害的空气质量要求。其中,二级标准PM2.5的年均值是35微克每立方米,PM10的年平均值是70微克每立方米。
12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从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严格节能环保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深化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实行环境信息公开提高环境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