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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兆信省长在全省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07-11 山东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网3160
核心提示:同志们: 这次山东省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会议是省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召开的,主要是传达贯彻国家财政部、住房建设部有关会议精神
同志们:
这次山东省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会议是省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召开的,主要是传达贯彻国家财政部、住房建设部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前段工作,交流推广威海等地的先进经验,研究部署我省“十二五”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上午,大家参观了威海的改造项目,威海、日照、临沂、德州、寿光5市介绍了经验,值得各地认真学习借鉴。刚才,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代表省政府与各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焕彩、新三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供热计量改革,就是对使用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由现行的按面积收取采暖费,改为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实现多用热多交费、少用热少花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要是对2007年10月1日之前建成的住宅,通过安装供热计量和室温控制装置,在墙体、屋面加装保温材料并更换门窗,使其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和供热计量收费要求。去年以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相继联合发文,对“十二五”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作出安排部署。前不久,财政部、住房建设部与省政府专门签定了协议书。6月28日,姜大明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国家和省里确定的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建筑节能改造,是实施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迫切需要。 “十二五”期间,我省万元GDP能耗要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17%。完成这一任务难度相当大,需要充分挖掘各领域、各行业的节能潜力。目前,我省建筑能耗约占全社会终端能耗的27.2%,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用能总量将快速增长。同时,我省冬季供暖主要依靠煤炭,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排放量较大,影响城市空气质量。开展供热计量改革,让老百姓体会到既节能又省钱,是推动建筑节能的重要前提和关键环节,是促进建筑节能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把量大面广的老旧建筑能耗降下来,既是全面实施供热计量改革的基础,也是建筑领域节能减排潜力最大的地方,还可避免拆除重建带来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居民动迁等问题。据测算,我省“十一五”期间完成节能改造的2120万平方米居住建筑,在20年使用期内,可节能460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碳1440万吨、二氧化硫93万吨,节能减排效果十分突出。
   (二)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建筑节能改造,是提升住房品质、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我省每年冬季采暖期一般在4个月左右。由于热源厂投资巨大,我省城市集中供热能力相对不足,许多居民还无法享用。实行供热计量改革,能够显著降低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可以在不新增热源的情况下,较大幅度地提高供热能力,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让更多居民告别小煤炉、土暖气,享受集中供热的温暖。另外,住在城市老旧住宅的大多是中低收入家庭,由于受当时经济和技术条件所限,建筑保温隔热性能差,透风撒气,能源浪费多,居住舒适度低,有的居民开着暖气还要穿棉衣。对城市老旧住宅进行节能改造,“穿衣戴帽改门窗”,能有效解决保温隔热问题,使房子冬暖夏凉、外观美化、品质和价值提升,让居民住得更舒适。威海的几个节能改造项目,住宅冬季室温普遍提高3-6度,每户每年节省采暖空调费800多元。一些地方还把节能改造与旧居住区综合整治结合起来,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实践证明,这项工作已经成为深受群众欢迎的“暖心工程”、“民生工程”。
   (三)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建筑节能改造,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有效途径。建筑节能是建设领域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内容,供热计量改革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又是建筑节能的工作重点。推进这项工作,有助于加快改变高能耗、低效率的建筑用能模式,推动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据测算,新建建筑安装供热计量及温控装置,每套大约1800元,对老旧建筑“穿衣戴帽改门窗”,改造供热管网并加装供热计量及温控装置,每平方米约需200元。“十二五”期间我省全面实施供热计量改革,改造近亿平方米既有建筑,需直接投资150多亿元,加上与节能改造相关的旧住宅区整治、公共建筑修缮费用以及相关产业的配套联动,将形成一个巨大的市场。这就能够从终端使用环节,直接拉动仪器仪表、墙体保温材料、管材管道、节能门窗、新能源、专项施工等产业的发展,推动建设科技成果应用,产生扩大内需、促进就业、推动发展等多重效应。
   应当说,我们已经具备了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良好基础。“十一五”期间,全省17市都制定了供热计量收费政策和标准,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的建筑已有2461万平方米,改造高能耗公共建筑140万平方米,改造既有居住建筑2120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19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为下一步工作摸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但也必须看到,这项工作总体还处在起步阶段,节能改造任务重,资金筹措难,工作压力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建筑节能改造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把这项利国利民、事关长远的工作抓紧抓好。
   二、明确目标,加大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在6月9日国家召开的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会议上,我代表省政府与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签订了工作协议,2011-2013年我省必须完成4938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根据国家部署,我省主要工作目标是:2011年采暖期开始,所有新竣工和已完成计量改造的居住建筑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2年采暖期前,全部完成大型公共建筑计量改造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3年年底前,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4938万平方米;到2015年,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可改造总量的40%以上,改造高耗能公共建筑1000万平方米。
   总的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组织、企业参与、用户配合”的原则,强力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创新工作机制,增加财政投入,统筹协调运作,充分调动供热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工作任务,推动供热降耗、用户节费、社会节能和建筑品质提升,为全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做出贡献。重点抓好四个方面:
   (一)以供热企业为主体,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将城市集中供热改按面积收费为按实际用热量收费,从2000年试点到现在已经十多年了,但总体上进展不够理想,发展很不平衡。究其原因,既有供热企业担心改革会增加热源和管网改造投入、减少热费收入、增加工作量的问题,也有供热主管部门对供热计量改革认识还不到位的问题。要推动这项改革,下一步必须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解决好观念问题。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企业要学会算大帐、算长远账、算社会效益账。搞了供热计量改革,用户的平均用热量会明显下降,相应就会提高企业供热能力,可以在不上新热源的情况下扩大供热规模,增加热费收入。进行热源和管网改造比上新热源花钱少、周期短,几年就能收回投资,对供热企业来讲在经济上是划算的。同时,供热行业社会公益性强,供热企业又大多是国有企业,应当更多地履行社会责任,为节能减排、改善民生作贡献。这方面,威海热电集团走出了成功路子,为全省供热企业做出了表率,值得学习借鉴。二是要落实好供热企业主体责任。供热企业是供热计量改革的实施主体,必须担负起应尽的责任。今年采暖期前,凡是具备计量收费条件的居住建筑,必须全部取消按面积收费,实行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这是一项硬任务,所有供热企业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现在到采暖期还有四个月时间,各供热企业要立即组织力量,对供热区域内的民用建筑抓紧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制定详细的计量收费实施方案,明确告知所有相关用户。考虑到供热企业需要提前收取热费来购买和存储供热用煤,各地可采取先按面积预收采暖费,采暖期结束后按实际用热量核算,对用户“多退少不补”,这样既不让老百姓吃亏,也能降低企业收费难度和职工工作强度。三是抓好供热相关设施节能技改。对热源、管网、换热站进行节能技改,降低供热损耗,这是实施供热计量改革的技术基础,同时也能真正体现计量改革的节能效果。尚未完成供热系统节能技改的市县,要抓紧筹措资金组织实施,确保明年采暖期前全部完成,有条件的要力争在今年采暖期前完成。需要强调的是,实施供热计量改革,不是单纯为计量而计量,而是要实现供热降耗、用户节费、社会节能。各市县一定要采用科学的技术路线,走供热计量与温控一体化的路子,建设供热企业可控、居民用户可调、供热主管部门可管的远程监控平台,实现供热计量智能化、系统控制自动化、住户用热自主化、政府监管数字化。每个市县的供热计量及温控产品选型必须相对统一,以保证供热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集成节能效果。各地供热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好供热计量产品市场准入关,指导督促供热企业开展节能技改,成立供热计量调配控制中心,做好供热计量收费的各项工作。
   (二)坚持政府主导,坚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三年任务。国家下达给我省的4938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已经分解落实到各市。刚才,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代表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这项工作没有退路,必须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各市要根据省里下达的任务,抓紧编制三年改造计划,把任务落实到改造区域和具体项目上,明确每个项目的改造内容和实施主体,尽快组织实施。要动员党政机关、大专院校、医疗机构、大型企业率先行动,组织他们对本单位职工集中居住区进行节能改造。国家“节能暖房”重点市、县要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部改造完毕,能在三年内完成的要提前完成,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要坚持统一推进原则,以同一热源或换热站为单元,对其供热区域内的住宅统一实施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体现整体节能效果。要学习借鉴威海经验,把节能改造与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结合起来。凡是确定进行整治的住宅小区,在清理脏乱差、屋面平改坡、重置管线、整修立面、绿化美化改造的同时,要一律同步进行节能改造。必须看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成本逐年升高,改造难度越来越大,早改早主动,早改早受益。有条件的市县,要尽可能向前赶,到2015年每个市县至少要改造完成40%。
   (三)以产权或使用单位为主体,大力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是能耗大户,单位建筑面积耗电量是居住建筑的3-10倍。与居住建筑相比,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难度小、节能效果好,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可以长期受益。各市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产权或使用单位的节能改造积极性。要抓紧组织进行公共建筑能耗调查摸底,以大中型商场、宾馆、医院、高校、办公楼、写字楼为重点,摸清能耗状况,确定重点用能建筑,年底前编制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十二五”规划,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对采用集中供热的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要逐一确认,在2012年采暖期前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2013年年底前,所有大型公共建筑都要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安装。各地对申报修缮装修的公共建筑,要安排其同步进行节能改造,避免重复投资、重复改造。党政机关办公建筑和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应当率先进行节能改造,作全社会的节能表率。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满足供热计量改革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需要。推进供热计量改革,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筹措是关键,也是难点。据测算,仅4938万平方米的三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就需投资6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已明确补助14.47亿元,其余50多亿元需要我省自筹,资金压力很大。姜大明省长在6月28日省政府常务会上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同时调动供热企业和广大用户的积极性。今后,要采取中央和省奖一块、市县财政配一块、供热企业投一块、产权单位拿一块、受益居民出一块、市场运作集一块的办法,按照“谁受益、谁分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是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除中央财政补助外,省、市、县三级财政也要相应安排配套资金或奖补资金。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做好财政资金运用的政策设计,充分运用贷款贴息补助、以奖代补手段,完善财政、银行、企业、单位和个人合作机制,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住宅楼内供热管道改造和户内计量温控智能一体化装置安装费用,主要从各级财政专项资金中支付,居民也可分担部分费用。住宅外墙、屋面等公共部位加装保温系统,从中央和省财政奖励资金、市县财政配套资金、房屋维修基金、居民所在单位的法定公益金和职工福利资金中列支。二是落实供热企业的责任。热源、管网、换热站的改造主要由供热企业投资,政府也可视情况给予贷款贴息、贷款担保或直接拨款。从今年采暖期开始,各市县政府以前对供热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要改为供热计量奖补资金,资金发放额度与供热计量改革绩效和供热节能量挂钩,具体办法由各市制定。三是调动产权或使用单位的积极性。鼓励单位对职工集中居住区统一组织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应补贴部分费用;大型公共建筑加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宾馆、商场、写字楼等经营性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所需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政府可对节能效果明显的项目给予奖励;公共建筑安装用能分项计量及节能监测系统,所需费用由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自筹,各级政府也可给予补助;党政群机关办公楼和学校、医院、博物馆、图书馆等公益性建筑,其节能改造资金由使用单位自筹,确有困难的,财政可给予支持。四是鼓励居民个人出资。居民住宅户内门窗更换改造费用,原则上由居民家庭承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五是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公共建筑产权或使用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引进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开展节能改造。
   三、加强领导,强化督查,为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有力保障
   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标准要求严,群众期望高,牵扯头绪多,组织难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确保顺利完成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省政府研究确定,将省供热计量改革领导小组,调整为省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政府也要尽快组织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对政府鼓励的改造项目,及时拨付奖励或补助资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抓好规划编制、计划制定、项目选定、工程验收等。
   (二)加强监督考核,严格奖惩兑现。省政府已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纳入对各市政府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要向全省通报。从现在起,凡未完成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年度任务的市县,在申报国家及省级园林城市、人居环境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等称号时,省里一律不予受理。
   (三)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涉及人民群众和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切身利益。要抓好宣传发动,让各有关单位和群众深切体会到这项工作在节能减排、改善居住条件、改善城市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和物业服务公司的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细致地做好动员和说服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配合、支持。
   同志们,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意义重大、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坚决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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