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日前成功申报国家第三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这意味着今后3年中央财政将按照示范期15亿元的规模安排综合奖励资金。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通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先后被纳入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低碳试点城市行列,为开展综合示范工作奠定了有利基础。
通过节能减排项目的实施,乌鲁木齐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3年全市空气优良天数为304天,优良率达83%,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2009年增加42 天,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50%以上,在全国74个重点监控城市中由污染最重、排名最末上升到现在排名前20位左右。
目前,自治区、市、区(县)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节能减排领导机构,乌鲁木齐市形成了系统完善的节能减排管理体系。自治区党委出台了《关于加强乌鲁木齐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所有工业企业一律采取最严格的环保措施。同时,出台了《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法规,初步形成了完善的长效节能减排管理机制。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在2015年~2017年综合示范期内,乌鲁木齐市将以节能减排为抓手,围绕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等方面,实施示范项目共计228个,总投资664.7亿元,通过整合财政资金、强化监督管理、推广市场机制和全民参与,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