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讯(记者赵新 通讯员孙福华)记者在近日召开的全省农村水利管理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山东省水利厅针对当前农村水利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先后出台《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维修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农村水利又好又快发展。
据水利厅长王艺华介绍,当前农村水利工作面临的新变化新要求新任务。一是覆盖范围越来越广。经过连续6轮的重点县建设,全省已有112个县实施过重点县,已建成的项目区面积近1000万亩,管理难度越来越大。二是社会舆论关注越来越广泛。随着重点县投资强度的不断加大和重点县数量的增加,各大新闻媒体对重点县工程越来越关注,普遍加大了宣传报道力度。三是稽察审计越来越频繁。随着中央和省加大对民生水利工程的稽察、审计力度,重点县已逐步成为各级稽察和审计的重点。四是群众维权意识越来越强。重点县建设的服务对象是广大农民群众,群众满意度是衡量重点县实施好坏的最主要标准。开展重点县建设,必须符合群众意愿,让群众满意。
王艺华结合各级各部门开展的检查、稽察、审计、考评、验收等情况,客观指出了重点县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重点县建设管理工作的六项措施。一是明确事权划分。探索完善从项目立项、工程建设到运行管护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分清省、市、县、乡镇、协会和村集体的责任,并建立责任追究制。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逐步将重点县年度验收、三年总体验收下放至市级。省里将探索采取委托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对各地重点县实施情况进行抽查评估。三是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及早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合理选择项目区。充分听取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意见,工程型式、管网布置、出水口位置要符合当地耕种方式和群众意愿。四是健全运行管护机制。按照《关于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的指导意见》要求,认真研究符合当地实际、行之有效的管护机制,努力实现工程的长期良性运行。抓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探索农田水利运行管理模式。五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利116”服务热线,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在第一时间了解群众在农村水利方面的诉求,并及时加以解决。六是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积极创新小农水工程建管模式,探索“建、用、管、养”一体化的路子,直接由受益主体负责建设,建成后由其使用,并负责工程的管理和养护,充分发挥受益主体的主导作用。会上,王艺华还对农村饮水安全和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作进行了安排,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会议通报了今年3月份小农水重点县省级检查情况,并将商河县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客观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同时,还对农村饮水安全审计情况进行了通报。
会议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认真开展好大检查,实行市水利局局长包县、县水利局局长包项目的制度,明确责任、长期负责。二是建立检查档案,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重点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对监督检查搞好顶层设计,认真研究理论上的问题,找出关键环节,建立系统性、程序化的监督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