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确保统一签订合同。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卫生局通过电话预约方式,组织辖区内5处镇卫生院、3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处民营医院以及50处诊所,于2014年11月19日上午,统一与烟台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了2015年《烟台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合同》,医疗机构签约率达到100%。
二是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集中处置全覆盖。针对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数量多,布局过度分散,医疗垃圾的废物处理费用高等难题,我区按照合理规划、分片集中、减低收费的原则,依托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及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设置了25处医疗废物集中暂存点。所有医疗废物由烟台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收集处置,确保了该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确保集中处置工作落到实处。福山区卫生局结合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工作,组织人员对辖区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与年度校验结果相结合,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