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环保厅对本省17家环保违规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贵州贵酒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因各自原因将面临处罚。
向17家企业开具“环保罚单”,释放的是严厉治理环境的明确信号。但能否起到“杀一儆百”的强力震撼作用,还有待实践的检验。尽管此次罚单数额很高,但即便如此,对财大气粗的“重量级”企业来讲,仍可说是九牛一毛。况且这些企业也“不差钱”,还能玩“羊毛出在羊身上”、“右手罚左手”的把戏。
从这个角度来讲,看似严厉的“环保罚单”,也只是仅有“象征意义”而已;再者,环保生产的成本远远低于违法代价,企业该做出如何抉择,自然也就不言而喻了。显然,“环保罚单”并没有抓住治污的“牛鼻子”,如此语境下,环保问题是摆脱不了“曝光-查处-再曝光-再查处”的怪圈的。
透过“环保罚单”的数额,足见企业环境污染有多么严重。既然如此,为何只见“环保罚单”,却难觅“问责罚单”的踪影?没有进一步的问责处罚和“硬约束”措施,恐怕很难触痛企业真正“向污染宣战”的“神经”。
只见“环保罚单”,不见“问责罚单”,这无疑显得畸形和跛脚,对治污来讲是“治标不治本”,也有违环保法治要义。在我看来,只有经济的、行政的、道德的多张“罚单”一起开具,才能真正抓住要害,既让环保违法者惶恐不安,又从决策、规划、审批和监管、执法等环节,彻底断了环保违法的念头。
企业排污不止,罚到倾家荡产;官员督责不力,处以引咎辞职,如此治污,焉能不立竿见影?从这个角度来讲,比“环保罚单”更重磅的“问责罚单”,不仅要开,而且是越早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