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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统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监测6项指标

   2014-11-24 中国节能网1590
核心提示: 明年起,陕西省十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将全部统一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环境监测和发布包括PM2.5在内的六项大气污染物指标。
        明年起,陕西省十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将全部统一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环境监测和发布包括PM2.5在内的六项大气污染物指标。
 
        2012年~2013年,按照环保部统一部署,陕西省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杨凌等7市(区)39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具备了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6项指标监测能力,并实时传输监测数据。各站点建成以来,仪器稳定运行,数据正常传输,为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
 
        今年,陕西省继续对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4市13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建设。目前各站点已具备了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和一氧化碳(CO)等6项指标监测能力,开始向国、省、市实时传输监测数据。此外,陕西省今年还将于年底前,完成西咸新区和韩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建设。
 
        从2015年1月1日起,全省十个设区市、杨凌、西咸新区、韩城将全部统一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按照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和信息发布。届时,各地群众都可以及时了解到所在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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