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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用能单位分享收益

   2014-11-24 中国节能服务网2770
核心提示:  用能单位不用掏钱,由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实施节能项目,节能收益则由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共同分享,实现双赢。这就是我们俗称的合同能源
  用能单位不用掏钱,由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实施节能项目,节能收益则由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共同分享,实现“双赢”。这就是我们俗称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记者从省工信厅获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已在海南省逐步推行,取得了较好的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达到了节能减排目的。

  据了解,2011—2013年海南世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亿多元对我省部分公共机构室内照明以及琼海、乐东、白沙等14个市县的路灯进行节能改造,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的模式,用户不但不用出资,而且可以和世银公司共同分享节能收益。经测算,海南世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绿色照明节能改造项目,每年可为海南省节约用电2000万度,相当于节约能源消费8000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8万吨。

  海南康耐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投资92.4万元对海口某星级酒店生活热水系统实施节能改造,包括锅炉蒸汽冷凝水闭式回收系统、锅炉烟气热回收系统及双源高效热泵系统三大部分。去年7月底系统完工试运行以来,节能效益明显,月平均节约燃气13448立方米,节气效益5.33万元,燃气节约率56.3%。另悉,该公司实施的另一酒店中央空调循环水系统节能改造工程今年4月完工投运,月平均节电3.4万度,节电效益2.4万元,节电率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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