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西宁市组织召开《高寒地区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审查会。来自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青海大学、省环境保护厅、省标准化协会、省环境科学学会、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环境规划与环保技术中心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在听取标准起草编制单位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的汇报基础上,经材料审查和质询答疑,一致认为:该技术规范符合GB/T1.1-2009的编写要求,同意通过审查,并提出将技术规范名称改为《河湟谷地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规范》等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实施。
该技术规范规定了青海省河湟谷地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总体设计要求、规模与水量水质设计、工艺类型设计、预处理要求、人工湿地系统设计、监测与监控以及运行管理与维护等技术要求,将对青海省河湟谷地人工湿地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及维护,以及人工湿地相关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起到技术依据、支撑与保障作用。
该地方标准由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2014年2月申报,2014年4月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立项(项目计划编号:2014-QHBZD-045),依托由省科技厅和省环境保护厅联合立项的“湟水流域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应用及示范研究”课题编制而成。标准的通过审查,标志着我省第一部关于污水处理技术的地方标准即将出台,不但填补了我省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标准化和规范化的空白,也为我省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应用和工程建设提供技术规范依据,有助于人工湿地技术在我省的推广应用和工程化实施,对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