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2014年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第三方评估结果。本次评估根据各项标准综合得分,分别对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各地级以上市进行排名,珠三角九市排名为:佛山、中山、广州、深圳、肇庆、珠海、东莞、惠州、江门,粤东西北地区排名为:云浮、梅州、清远、河源、茂名、揭阳、韶关、阳江、汕头、汕尾、潮州、湛江。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在发布会上表示,要以第三方评估为契机,推动全省农村垃圾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省和各地要认真吸纳和运用第三方评估成果,对评估报告提到的突出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进行研究,并在作出相关决策时予以考虑和吸纳;省、市人大要上下联动,形成监督工作合力,推动评估成果的运用,并对省有关部门和各地运用第三方评估成果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湛江“垫底”因4县资料不完整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涉及方方面面,评估难度很大。评估结果是否有说服力,更是备受社会关注。
受委托的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调集了环保工程设计、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规划、科研等专业人员组成第三方评估团队。行程25000公里,拍摄影像资料共50GB,收集文件资料103盒,撰写报告21份。
在评估中,湛江位于粤东西北地区的末位。该负责人表示,湛江市提供的评估资料不完整,比如转运站的建设方面有4个县没有提供完整的资料,因为资料不完整,没法确认这些地方达到“一镇一站”的建设要求,成效方面属于中下水平,财政投入、设施运营等存在不足。
对于排名珠三角前两位的佛山和中山,该负责人表示,今年的评估重点主要是设施建设,佛山和中山排名靠前,主要是因为设施建设尤其是转运站的建设得分比较高。珠三角9个市得分的差距都不是很大,基本就差一两分。
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陈耀光表示,评估报告的结果和意见是从第三方的专业角度提出的。具体怎么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将跟省住建厅密切联系,由省住建厅具体去帮助各个市的建设部门制定相关的措施,人大会继续跟进督办。
垃圾保洁、清运、处理经费短缺
第三方评估报告认为,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在制度建设与执行、机构和队伍建设、规划编制、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成效表现等四方面较为出色,基本搭建起了“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收运处理体系,在部分地区试点探索了“县统筹镇、镇统筹村”的生活垃圾收运模式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并强化“村村保洁”工作机制,农村卫生环境得到较大幅度提升,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广东模式”。
针对存在的问题,评估指出,管理体系上存在上下不对口,部分县市城镇与农村垃圾管理部门不统一,未建立起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管理体系;在资金投入上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农村垃圾保洁、清运、处理经费短缺。
此外,设施建设选址困难,“一县一场”建设相对滞后,“一镇一站”项目未全部建设完成,部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设施运行管理不规范,部分“一镇一站”未常态化运营。在宣传教育和技术能力方面,村民环境卫生方面的主体意识与农村生活垃圾管理队伍的知识储备和技术素养还有待提高。
连续三年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把农村垃圾管理工作列为任期内的监督重点,并连续三年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
陈耀光表示,连续三年进行评估,是基于改进农村垃圾管理工作非一日之功,需逐步推进。今年主要对农村环卫工作现状、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收运处理模式等进行评估。明年主要是考虑评估农村垃圾的减量化、无害1化、资源化,2016年主要对2013至2016年我省农村垃圾管理总体情况及成效进行评估。
陈耀光说,农村垃圾的产生跟农村的生产方式和农民的生活方式紧密相连。从垃圾结构上来讲,现在农村垃圾结构跟以往相比有很大变化。如果还是遵循老路来走,是走不通的。比如,对于一些偏远地区,如果还是什么垃圾都运到县里来处理,显然是不合理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蔡灜指出,评估的信息来源可靠,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准确,评估结果的发布就是一次具体的督促和指导。
正修订《广东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
蔡灜表示,省里正在修订《广东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对设施建设、保洁等法律责任都做出详细的规定,为农村生活垃圾的管理,特别是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提供法律依据,条例草案将于年底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评估报告对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分别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对珠三角地区,报告提出参照欧盟垃圾处理模式,不断提高生活垃圾焚烧比例,并在市域范围内规划建设组团式的以大型焚烧发电厂为核心的集约式处理终端——环境产业园,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建设与环境产业园分类处理终端设施配套的分类收集运输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资源化、产业化。
对于上述建议,蔡灜还表示,将认真研究,尽快出台广东省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产业园的建设指引和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指引等,对相关工作进行基础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