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日前发布了全省实施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期间的成绩单。
11月1日~11日,全省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1.1%、31.8%、38.3%和20.6%,环首都4市(张家口、承德、廊坊、保定)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37.6%、41.6%、35.9%和24.5%。全省优良天数平均为6天,比去年同期增加3天。
精准发力,科学测算停限产、停工、限行等措施减排量
河北省坚持精准发力,科学治污,精心测算企业停限产、工地停工、车辆限行等措施减排量,根据污染物排放扩散对北京空气质量的影响程度,明确了一、二类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分区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既有效保障了空气质量,又尽量减少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在确定停限产企业清单时,突出了污染排放大户,特别是钢铁、电力、水泥、焦化、玻璃等高架源(污染物排放量占全省的65%以上)和VOC排放工序,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通过狠抓压能、减煤、治企、降尘、控车等重点工作,大力协同削减污染物。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已累计压减炼铁产能1202万吨、粗钢产能977万吨、水泥产能2813万吨、玻璃2176.5万重量箱。实现燃煤锅炉淘汰3532台,建成53家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完成集中供热锅炉煤改气改造0.389亿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0多万平方米,燃煤消费量比2013年减少1875万吨。四大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和钢铁烧结机、火电旁路设施拆除等502个重点减排工程已经完成。
应急保障,共停产限产企业8430家,工地停工5825处
11月1日起,河北省启动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应急减排措施,环北京100公里范围内涉气企业全部停产,环北京100公里~200公里范围内805家企业停产、226家企业限产,重点控制区881处工地全部停工,张家口、承德、唐山、廊坊、保定等市机动车禁限行30%。
为应对11月4日~5日的不利气象条件,廊坊、保定、石家庄、邢台、邯郸等太行山一线城市和定州、辛集市从11月3日起,唐山、衡水、沧州从11月6日起,实施了最高一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各地关停燃煤工业锅炉的规模由10吨/小时及以下,升级到20吨/小时及以下,停产企业达2000余家,限产企业达1900余家,停工工地增至1700余处,并实行了史上最大规模、最严厉的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每天约有280万辆非营运车辆停运、1.9万辆渣土车停驶。
为应对11月8日~10日严重的不利气象条件,河北省从11月8日起全面启动进一步强化减排措施,在现有保障措施基础上,省内所有燃煤电厂减排污染物50%以上,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等高架源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全部暂时停产。据统计,APEC会议期间,河北省共停产限产企业8430家,停工工地5825处,露天矿山全部关闭。
省、市、县三级组织了大督查,对重点任务严督实查,强督狠促。石家庄市对会议期间履职不力的县(市)区29名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5家企业负责人和4名焚烧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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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各地应对重污染天气
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本报记者周迎久石家庄报道 11月22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和定州、辛集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自11月23日起,启动本市专项实施方案,并开展督导检查。
根据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和省气象台会商情况,预计11月23日~26日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可能出现连续3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
按照规定,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时,区域内城市对本地应急预案确定的企业名单,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措施。关停2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确保本地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在日常排放基础上最低减排30%。限制未安装脱硝设施机组运转,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
同时,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24时区域限行,公务车停驶30%。对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采取围挡与覆盖措施,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两次以上,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两次以上。严禁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等行为。关停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