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下称“《联合声明》”)在北京发布,两国宣布了各自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美国计划于2025年实现在2005年基础上减排26%~28%的全经济范围减排目标并将努力减排28%;中国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并计划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
这次是中美两国第三次发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也是中美自上世纪80年代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以来,首次给出2020年后各自明确的减排目标,最终为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注入强大动力。
在全球范围内,国家间就气候合作的博弈长期存在。自1995年3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首次缔约方大会在柏林举行以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气候谈判一直磕磕绊绊,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上谈不拢。
1997年12月,《京都议定书》规定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减排目标。但2000年11月公约第六次缔约方大会上,美国坚持大幅降低其减排指标,理由:一是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和全球气候变化的关系“还不清楚”;二是认为发达国家单方面限制温室气体排放“没有效果”。
在这样的博弈中,近年来,到《联合声明》发布之前,中美应对气候变化的双边合作在一步步落实,大致经历了如下历程:
·2008年6月
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期间,两国签署《中美能源和环境十年合作框架文件》,开始开展为期十年的能源环境领域合作,应对来自环境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方面的挑战。
·2009年7月
中美草签《加强气候变化、能源和环境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一致认为,两国间合作对增强能源安全、应对气候变化及通过污染控制和其他措施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至关重要,上述领域合作将成为中美双边关系支柱。
·2011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声明》发布,双方同意继续就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进行密切磋商,加强现有清洁能源合作,确保市场开放,在相关领域推动互利投资。
·2012年5月
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战略对话发布具体成果清单中,中美双方决定继续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的双边政策对话和相关合作机制,加强双方各层面交流,就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相关问题和国内政策交换意见。
·2013年4月
中美发表《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双方同意提升气候变化合作的规模和影响力度。同年承诺投入大量精力和资源,落实在能效、智能电网、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收集和管理等领域的合作。
·2014年2月
在北京发布《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鉴于对于气候变化及其日益恶化的影响已形成强有力的科学共识,以及与之相关的因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空气污染问题,中美两国认识到急需采取行动应对挑战。
从这段历程可以看出,达成《联合声明》中的成果殊为不易,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也给予高度评价,至于奥巴马回国后面临的国内政治阻力,以及中国在改变能源结构中的挑战,都是要一步步克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