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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江苏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研讨会”在京举行

   2013-04-07 江苏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网2430
核心提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中提出了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实施大型公共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中提出了“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实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电耗)限额管理,对超限额用能(用电)的,实行惩罚性价格,研究开展公共建筑节能量交易试点。”的要求,2013年4月2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推进江苏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研讨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副主任梁俊强指出,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必须要抓三个方面,一是要从完善政策机制入手,确定能耗定额,建立健全能耗交易平台;二是开展先行试点工作,将条件成熟的地区,通过几年用能数据的积累,率先实现示范试点城市,开展既有建筑节有改造工作;三是构建市场化机制的平台,使社会、环境、经济效益同步实现,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的服务模式来全面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会上,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节能中心主任黄凯作了“各类公共建筑能耗基线及能耗限额技术方案”的研究报告,提出适用于江苏省各类公共建筑的建筑能耗基线及其限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建筑节能数据监测分析处处长丁洪涛作了“基于建筑能耗统计数据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初步研究”的报告、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节能示范科科长刘晓静作了“江苏省建筑能耗统计及数据分析情况”的汇报,二家单位通过对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耗审计、监测的手段,汇报现有各类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及数据情况分析,共同探讨寻求大型公共建筑的合理能耗定额。
   会上,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分别就推进既有节能改造工作谈了初步的设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顾小平在会上强调,江苏省将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对江苏省南京市、常州市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试点,将通过建立政府政策机制,开展能耗定额和碳交易平台的课题研究工作,调动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培育建筑节能服务市场,以示范案例为典型,全面推进江苏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加会议的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和科研设计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以及国家电网节能服务公司、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相关主管部门和技术服务单位的领导、技术负责人共60多人出席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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