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省胶州市环保局了解到,为改善胶州空气环境质量,胶州市环保局等部门开展了燃煤污染防治工程,对集中供热企业、煤炭销售单位等进行监督治理,目前,共淘汰20吨以下燃煤锅炉159台,对33台2吨以上的燃煤锅炉烟气进行了限期治理,在采暖期内将继续打击锅炉污染物超标排污等行为。
记者了解到,目前胶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范围,由原来的60平方公里扩大到400平方公里,而覆盖范围内的部分燃煤锅炉的燃烧效率低、脱尘除硫设施较为落后,因此,根据规划,市环保、城建等部门开展了淘汰燃煤锅炉工作。“目前,共淘汰新扩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20吨以下燃煤锅炉159台,涉及化工、食品等企业及部分学校、医院,共分布在阜安、李哥庄等镇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说。
“根据测算,每燃烧1吨煤炭会产生16千克二氧化硫,加之燃煤锅炉配套的多是简易的脱硫除尘设施,所以使用燃煤锅炉直接影响着胶州市的空气质量。”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原有的燃煤锅炉淘汰后,使用了集中供热热源或改用轻质燃油、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来代替,在改善空气质量的同时,也保障了原有的生产能力。
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介绍,除淘汰燃煤锅炉外,环保部门还开展了33台2吨以上燃煤锅炉烟气限期治理工作,升级改造现有脱硫除尘设备,确保二氧化硫、烟尘等污染物稳定达到《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现在已经进入了集中采暖期,为确保空气环境质量,青岛家盛热力等多家供热单位现有的11台35吨燃煤锅炉安装了烟气脱硝装置,确保氮氧化物达标排放,并安装烟气在线监控系统,与市监控平台联网。”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介绍,采暖期内,环保等部门正在开展查处锅炉污染防治设施闲置、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每月对10吨以上锅炉监察、监测2次,每月对2吨以上锅炉监察、监测1次。
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环保等部门还将加大对煤炭销售单位监督管理,严禁煤炭销售单位在煤炭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严禁销售含硫量高于0.6%、灰分高于15%的煤,每月组织执法人员对煤炭经营单位销售的煤炭取样监测1次,对销售超标煤炭的企业要依法处罚,对抽样检测超标3次以上的单位,将依法停业、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