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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德:三年投百亿元进行生态建设

   2014-12-01 中国节能网1440
核心提示:今年4月18日下午,广东省环保厅与顺德区政府共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协议签字仪式举行,省环保厅与顺德区政府签署共建协议。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清在签字仪式上表示。“省区共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顺德区是广东第一个。”
        今年4月,广东省环保厅和顺德区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合作共建顺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根据双方协议的共建目标,至2016年年底,顺德区要力争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要求,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成为具有顺德特色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据悉,这是广东省启动的首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为加快创建步伐,顺德区区长黄喜忠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直接领导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根据顺德区的工作计划,从2013年开始,三年内将投入近100亿元深入推进水、大气、固废处理等全方位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整体提升城市环境综合实力,同时在创新生态文明制度、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建立生态文化体系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经验。
 
        先行先试 为珠三角环保探路
 
        今年4月18日下午,广东省环保厅与顺德区政府共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协议签字仪式举行,省环保厅与顺德区政府签署共建协议。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清在签字仪式上表示。“省区共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顺德区是广东第一个。”
 
        与此同时,省环保厅向伦教、陈村、均安、勒流颁发国家级生态乡镇牌匾。截至目前,顺德10个镇街中已有8个获得该项荣誉。对此,顺德区环运局常务副局长欧锦霞表示,这意味着顺德已经具备申报生态文明示范区的资格,顺德生态文明建设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认可。
 
        根据省区共建协议,顺德区政府与省环保厅共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目前已经形成初步框架,从创新生态文明制度、优化空间开发格局、发展绿色循环低碳经济、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建立生态文化体系等5个方面提出了33项具体任务。
 
        其中,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方面,提出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高污染行业差别化排污费征收;在优化空间开发格局方面,则是之前已经提出的控制零散村级工业用地扩张,培育重大工业产业集聚区,腾出土地复垦复绿;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将在顺能垃圾焚烧发电厂原址重新规划建设日处理能力3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实现顺德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
 
        对此,顺德区环运局相关负责人坦言很有压力,“实际上,这个合作框架,今年共有46项具体任务需推进,其中环保部分占33项,涉及空气、水、土地、土壤等方面,力求打造一个良好的生态循环系统,因此要求高,难度不小。”也正因为如此,作为典型的工业城市,在顺德建立生态文明示范区,这对整个珠三角城市都有指向标意义。
 
        产城融合 倒逼科学转型
 
        “城市升级,生态优先”。今年9月11日下午,顺德区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把生态环保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从“制造名城”走向“幸福家园”。对此,佛山市委常委、顺德区委书记梁维东公开表示,“顺德必须以改革创新为引擎,突出生态集约发展,加大环境防治力度,打造居住者舒心、投资者留恋、创业者向往的新型城乡。”
 
        事实上,顺德一直走在改革的前列,一系列的大胆革新为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如2009年,顺德作为广东省综合改革试验区,率先在全国进行了大部制改革,全区党政机构从41个减为16个。其中,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集合了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港口行政、市政公用事业、水政执法及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等职能,为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区的创建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而为加快国家生态区创建步伐,顺德区区长黄喜忠亲自担任“顺德区创建国家生态区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直接领导全区生态创建工作的开展,主持制定了《顺德区创建国家生态区工作实施方案》等十一项相关政策和措施,以生态制度创新倒逼产业转型,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而美城行动更是引领着顺德往“净化、绿化、亮化、序化”的目标发展,2012年以来,顺德区在佛山城市管理升级三年考评工作中,已7次获得全市5区季度考评总分第一的成绩。
 
        重点整治 空气质量可控趋好
 
        “生态文明示范区涉及多方面,需要多部门联动,更需要政府大力投入、大力推进。”顺德区环运局负责人表示,虽然目前详细的规划方案仍在制定中,但大的方向早已明确,会以美城行动为抓手,把各项具体工作下放。
 
        据了解,接下来,顺德将重点在水环境治理、空气治理、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节能环保、垃圾处理等方面,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在水环境治理方面,顺德今年已经把文登河、逢简大涌、眉蕉河、勒良河、西溪世埠涌等5条重点内河涌纳入整治,目前各项工作均在有序推进中,同时,全区规划建设121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目前已建成24个,正在施工39个,完成招标待进场的6个,已完成可研的30个,其余22个处于选址阶段。
 
        在空气治理方面,除了用清洁能源来替代高污染能源,顺德区还推进全区分阶段进行锅炉整治,加大对企业使用无环保审批锅炉等环保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这两年顺德二氧化硫浓度逐年下降,一氧化碳浓度也在下降。整个空气质量可控趋好的局面基本形成。”顺德区副区长、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局长陈浩斌表示。
 
        严格执法 强化铁腕治污
 
        值得一提的是,顺德还将进一步加大对环保违法案件的执法力度。今年10月份,顺德区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中队揭 牌成立,顺德“环保警察”首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而这也是全省首支专职的环境犯罪侦查队伍。环境犯罪侦查中队作为公安部门和环保部门的纽带,负责侦办全区范围内环境保护领域犯罪案件。据统计,1月至11月13日,环保部门已有23宗环保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公安部门受理22宗,检察院已批捕10宗,法院已判决案件2宗,均创下历年之最。
 
        区环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环保警察确立后,在区公安局与区环运局之间建立联合查处机制。对严重污染环境,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需要紧急处理的案件,将启动联合执法机制。此外,区公安局、区环运局还将因应实际情况制订工作计划,适时部署专项打击行动。
 
        另据了解,今年,顺德环保、纪检监察等部门还联合出台《顺德区环境保护重点问题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开始在区内实行了环保督查、督办制度,对于督办的案件,镇(街)分局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镇(街)每季度需报送相关整改情况。对未按期完成挂牌督办任务的,除在环保责任制考核扣分外,镇(街)在环保责任制考核中不得评优。同时根据工作的开展情况,由区监察部门进行约谈、警示、通报、批评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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