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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领跑全国

   2014-12-02 中国废旧物资网2340
核心提示: 住建部提出,5年内全国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而已有良好基础的四川提出力争1年内完成目标——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四川给出的时间表
住建部提出,5年内全国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而已有良好基础的四川提出力争1年内完成目标——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四川给出的时间表,远远快于全国。11月18日,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将用5年时间,使全国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而四川提出,力争1年内完成目标。

领跑全国,四川有足够的自信:2007年,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仅占总量4%;6年后,这一比例已达到85%。

农村地广人稀、财力有限,如何能像城市里那样收集、处理垃圾?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四川是如何跑出“加速度”的?

A 困局 垃圾处理一度成“顽疾”

“(上世纪)六十年代淘米洗菜,七十年代饮水灌溉,八十年代水质变坏……”说起过去村边小河的状况,自贡市百胜村村民何远清认为,乱扔生活垃圾是“主凶”,“塑料袋、包装纸都淤积河边,咋个不脏嘛!”

乱扔垃圾,曾是四川、乃至全国农村的常态。目前农村每年产生约1亿吨垃圾,大多仍以乱丢乱弃、自然消解方式处理。“很多时候,就是‘垃圾腾挪’——从村内显眼处移到僻静处。”研究表明,报废农膜、电池等垃圾难以自然降解,“垃圾围村”只会污染环境,甚至形成致病源。

解决这一问题,并非易事——和城市相比,农村垃圾处理更为艰难。由于农村居住点分散,垃圾收集、转运成本高昂;就处理而言,自建填埋、焚烧设施投资大,农村财力难以负担。若全交由城镇处理,又会给后者带来巨大压力。

无分类意识、无收集设施、无转运设备、无保洁人员、无回收体系,农村生活垃圾成了“顽疾”。

B 破局 三步并举 探农村垃圾处理新路 模式:因地制宜探索新模式

11月28日上午9点, 德阳市罗江县芒江村5组。“咋个不方便喃?和城头一样,出门就有甩垃圾的(地方)。”边走边说,不过5分钟,就来了村边的垃圾池。

下午1点20分,5组保洁员袁正根开着三轮摩托,将垃圾装运至组分类收集池,开始进一步分类处理,“石块、砖块等建筑垃圾就近填埋,草木灰等可降解垃圾堆沤成农家肥。”袁正根说,只有废旧衣物等处理不了的垃圾,才进一步由村、镇转运到县,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

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深入开展,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这一农村垃圾治理的“罗江模式”,自2011年起在全省推广。“其核心,就是垃圾源头分类减量、适度集中处理。”通过层层减量,仅20%垃圾需运送至城镇垃圾处理厂,显著降低了农村推广生活垃圾处理难度。

由于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不一,“罗江模式”并不适用于全省。和地处平原的罗江相比,达州市位于山区,转运成本高。为此,当地基于罗江经验,探索出“达州模式”——根据离县城距离远近,分别采取“镇运输,县处理”、多镇统筹建区域性垃圾处理场、就地卫生填埋等方式。“因地制宜,是农村垃圾处理模式的核心思路。”根据地形地势、经济发展情况,我省已探索出“阿坝模式”、“龙鹄模式”等一批具有地域特点和典型意义的新模式。

资金:建设费用政府买单

推行新模式,首要问题就是——钱。环卫设备匮乏、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率低……四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费用从何而来?

占大头的建设费用,由政府买单。

2008年至今,共安排5.41亿元省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地方各级党政则通过财政投入、整合部门专项资金、社会融资等渠道投入资金64.67亿元,专项用于支持镇(乡)和存在建设环境基础设施、购置环卫设备等。

截至2013年底,全省建有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行政村已占总数的84.9%;全省已配有农村生活垃圾转运机动车8495台、非机动车48782台。

相关运行费用,则由政府和村集体、村民搭伙出资。“只交1块钱,垃圾就有专人清理,当然比堆着发臭安逸!”德阳市罗江县芒江村支书严从文直言,对每月仅1元的卫生费,村民接受程度很高——而当地垃圾分类收集80%的运行费用,就来源于此。剩余部分由村集体和地方财政承担。“既弥补运行经费缺口,又促成村民将垃圾分类当做‘家事’,监督、配合垃圾治理工作开展。”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管理:按照市场方式运作

在实际运行中,如何确保农村垃圾处理始终高效、有序?

市场运作,是四川探索出的经验。

清晨7点30分,张治明就骑着他的蓝色摩托车,收集垃圾去了——他和村里签了合同,村民不满意是要被“问责”的。3年前,他通过公开竞标,承包下丹棱县龙鹄村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公区常态保洁项目,并组建了保洁清运队伍。

对张治明而言,这是个值得用心经营的生意。在当地,垃圾处理按照市场方式运作:承包人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明确工作职责、费用支付、违约责任等,“风险相对小,收入也就稳定。”张治明盘算着,将承包范围从1个村扩展到几个村乃至整个乡镇。

村庄,同样从市场运作中获益。包括张治明在内,当年4人参与承包竞标,标顶每年5万元,往下竞标,最终结果只有3.64万元,“更重要的是权责明确,让垃圾处理转运规范化了。”村支书罗朝运说。

运行管理要规范,离不开政策法规支持。为此,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将全省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省住建厅亦自2008年起,先后制发《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指导意见》等文件和标准,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提供了全方位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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