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河南省汝州市环保局与汝阳县环保局联合签订了《跨界环境污染纠纷预防处置协议》。
该协议旨在落实《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立跨界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处理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跨界环境污染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建立沟通及时、协调有力、运行高效的联动机制,共同预防和处置跨界环境污染纠纷,保障环境安全,维护两市(县)交界地区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
此次协议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沟通协作,协商解决纠纷,并建立了联合应急处置制度,明确了联络机构和具体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