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统计,今年1-10月份,黑龙江省进口煤及褐煤(以下简称煤)305.2万吨,比去年同期(下同)减少8.3%;价值12.3亿元人民币,下降30.6%;进口平均价格为每吨404.4元,下跌24.3%。
一、今年1-10月份黑龙江省煤进口的主要特点
(一)进口量震荡下行,进口均价低位徘徊。今年1月份进口72.4万吨,增加2.9倍,为历史最高值;2月份开始震荡走低,9月份进口量仅为12.5万吨,减少67%,为2012年6月份以来最低值;10月份进口13.8万吨,减少79.2%,为2011年12月份以来同比最大降幅。今年1月份进口均价为每吨526.2元,是年内唯一超500元的月份,下跌12.4%,为年内最小降幅;2月份开始进口均价开始逐渐下行,5月份进口均价仅为每吨289元,为2008年11月份(不含零进口月份)以来最低值,下跌47%,为2013年2月份以来同比最大降幅;6-10月份进口均价小幅回升后在每吨350元左右震荡,其中10月份进口均价为每吨331.1元,下跌35.2%。
(二)一般贸易进口减少,边境小额进口微增。今年1-10月份,黑龙江省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煤172.4万吨,减少15.5%,占同期全省煤进口量的56.5%;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进口132.8万吨,增加3.1%,占比43.5%。
(三)自俄进口降幅尤甚,自蒙进口明显增加。今年1-10月份,黑龙江省自俄罗斯联邦进口煤225万吨,减少20%,占同期全省煤进口量的73.7%;自蒙古进口46.1万吨,去年同期无进口,占比15.1%。此外,自澳大利亚进口煤18.9万吨,减少6.3%;自加拿大进口15.2万吨,减少8%。
(四)民营企业进口大增,国有企业进口锐减。今年1-10月份,黑龙江省民营企业进口煤211万吨,增加90.7%,占同期全省煤进口量的69.1%;国有企业进口94.2万吨,减少57.6%,占比30.9%。
(五)其他煤进口居榜首,其他烟煤唯一增加。今年1-10月份,黑龙江省进口其他煤109万吨,减少6.5%,占同期全省煤进口量的35.7%;进口炼焦煤92.6万吨,减少5.1%,占比30.3%;进口其他烟煤54万吨,增加43.2%,占比17.7%;进口无烟煤45.8万吨,减少38.4%,占比15%。此外,进口褐煤3.8万吨,减少38.4%。
二、今年1-10月份黑龙江省煤进口量减价跌的主要原因
(一)国内市场需求不旺制约煤进口量增加。今年以来,国内宏观经济发展脚步明显放缓,煤消耗较多的相关产业(如冶金行业)产能过剩,而水电发电量稳步增长,导致火电厂减少对煤的用量需求,加之环保压力过大等因素影响,国内煤销售遭遇极大阻力。特别是今年6、7月份国内的煤价下跌导致进口煤价格出现倒挂,在进口后毫无利润甚至亏损的情况下,煤进口商选择观望或者缩减采购规模,部分进口商甚至暂停进口业务。
(二)国际市场煤价低位运行拉低进口煤均价。今年以来,一方面全球经济持续低迷,煤需求多方受到打压,另一方面国际市场煤供需不平衡,供大于求,双因素叠加导致国际煤价呈现震荡下行态势。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9月底,国际三大港口煤价均有不同程度的下跌。其中,9月份澳大利亚纽卡斯尔港动力煤现货均价报收于每吨66.4美元,环比每吨下滑3美元,跌幅为4.3%。
三、当前值得关注的主要问题
(一)国家对进口煤重新征收关税或将影响进口。受全球经济疲软和国内经济转型升级的双重影响,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明显放缓,国内煤炭需求量明显下滑,导致煤炭库存压力增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在2014年10月11日联合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介绍,我国全社会煤炭库存已经连续34个月超过3亿吨,其中煤矿库存1.1亿吨,为历史最高水平;2014年1-8月份,全行业利润同比下降46%,大中型煤炭企业亏损面接近70%。此外,空气污染和交通堵塞问题,也倒逼中国竭尽所能控制化石燃料的使用量,提高其使用效率。在这样的背景下,2014年10月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自2014年10月15日起,取消无烟煤、炼焦煤、炼焦煤以外的其他烟煤、其他煤、煤球等燃料的零进口暂定税率,分别恢复实施3%、3%、6%、5%、5%的最惠国税率。2014年煤炭行业供需总量宽松,结构性过剩状态将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煤进口量减价跌的状况短期内不会得到改善。
(二)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将影响煤进口。经国务院批准,从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2%-10%的规定幅度内确定,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之前对煤炭资源税实行的从量计征方式将退出历史舞台。推行煤炭资源税改革,是基于当前煤炭资源价格变化较大,有些地方对稀缺的煤炭资源浪费现象严重,现行的从量计征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煤炭市场发展的现实情况下做出的政策调整。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后,可以有效地将煤炭企业的短期生产目标与资源有效利用的长期目标联系起来,有效地开采利用资源,公平的税负会是煤炭企业不得不权衡销售价格、开采成本、税费、资金流之间的利弊关系,更多的资金用于煤炭资源的深入开采。从价计征后,国内煤炭生产企业短期内税负较之以前会有一定的变化,影响其产品品种、市场价格等多方面与煤进口相关的因素,从而给煤进口带来影响。
(三)煤炭消费环保要求提高将抑制煤进口规模。近年来,随着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大气环境快速恶化。近几个月全国多地特别是华北地区出现了持续多日的雾霾天气,引起了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和强烈反响,而燃煤一直被认为是主要污染源之一。因此,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被认为是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环节和措施之一。2013年9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禁止进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研究出台煤炭质量管理办法”;2013年1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再次提出“按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要求,研究制订商品煤质量国家标准”。“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提出,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将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比2010年的1.034吨下降16%。自2014年7月1日起,我国2012年之前建成的火电厂,将执行新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这份被称为有史以来最严的火电厂排放标准,对火电厂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都有严格规定,普遍达到甚至超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要求。环保要求提高导致之前质次价低的煤炭采购成为历史,也必将对传统的煤进口模式形成直接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