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11月19日电(记者龙土有)澳门特区政府公报19日刊登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决定将购买环保节能产品资助计划申请期延长至2013年年底。截至9月30日,“环保与节能基金”已批出5200万元(澳门元,下同)资助。
澳门特区政府自2011年9月注资两亿元资金,设立“环保与节能基金”,资助商业企业及社团购买、更换环保节能产品及设备,最高金额为50万元。
环保局称,截至9月30日,环保局接获超过1300宗资助申请,获批个案超过500宗,资助金额5200多万元(澳门元,下同)。总结“环保节能基金”过去一年的运作经验,考虑社会对环保产品具有一定需求,特区政府亦期望继续通过“环保节能基金”,持续推动环保节能工作,进一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特区政府决定延长“购买环保节能产品资助计划”的申请期。
环保局表示,会不断完善申请流程,确保基金用得其所。目前基金的资助对象为商业企业及社团,而政府在明年度的施政报告中建议,将资助对象扩展至学校,并加强在社区的宣传及推广,进一步发挥基金的效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