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水"联动 建设海岛全方位节水型社会
舟山市人民政府
一、舟山概况和水资源状况
舟山市是我国唯一以群岛设立的地级市,位于长江、钱塘江、甬江三江入海口,是中国东部沿海和长江流域走向世界的主要海上门户,享有"渔都港城、海天佛国"之美誉。全市区域总面积11.14万平方公里,其中海域面积11万平方公里,陆域面积1440平方公里,共有大小岛屿1390个(其中住人岛屿140个),辖四个海岛县(区),户籍人口97万。舟山海洋资源丰富,"港、景、渔"三大优势尤为突出。港。舟山港湾众多,航道纵横,水深浪平,是中国屈指可数的天然深水良港。景。舟山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拥有两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两个省级风景名胜区,以及众多的海洋特色休闲旅游岛屿。渔。舟山渔场是世界四大渔场之一,是中国重要的水产捕捞、加工、出口基地,素有"中国渔都"之美称。2009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33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0387元,位居全省第4位、长三角16城市第10位,海洋经济总产出达到1165亿元,海洋经济增加值358亿元,是全国地级市中海洋经济比重最大的城市。全市已经形成了以临港工业、港口物流、海洋旅游、海洋渔业等为支柱、具有鲜明海洋特色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由于地处海岛,受地理条件限制,舟山淡水资源非常短缺,全市多年平均降雨量1275.2mm,水资源总量为6.92亿m3,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为707m3,约占全国人均水资源量三分之一,属水资源紧缺地区。受季节气候影响,我市降水年内分配不均,全年60%-70%的降水集中在6-9月,降水过程与需水过程不相匹配。2006年,受海岛自然条件限制及管网老化等因素影响,我市有些海岛乡镇水厂实际自来水平均漏损系数高达20%以上,高于全国和浙江省的平均水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32%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废水的回收利用率偏低。我市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37.3%,已达到国际通行的35%-40%的高开发率标准,进一步开发地表水资源的潜力不大。
二、舟山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践探索
由于水资源短缺,舟山解放以来已发生干旱40余次,成为了制约舟山经济社会特别是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舟山人民对此深有感触。因此,早在1998年,市委、市政府就作出了"舟山发展水为先"的战略决策,把开发利用保护好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挖掘用水潜力,作为保障舟山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多年来,我市一直坚持开源和节流并重,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完善工程措施为支撑,以增强节水意识和规范节水行为为基础,多措并举,大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努力探索具有海岛特色的节水之路。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构建节水型社会的良性运行机制。
近年来,我市着力在理顺体制、创新机制上下功夫,努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建立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为改变原城市供水水库分散管理、各自经营的体制,做好城市供水调度工作,促进城市供水的水资源优化配置,在城区建立原水、供水、污水处理一体化的水务管理机构,组建了舟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水务建设和经营。为改变水资源粗放管理的现状,各地建立健全了"水利水务局-原水总站-乡镇水务站-供水企业-用水单位(户)的管理网络,实行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筹城乡水资源评价、规划、配置、调度、节约、保护,统筹水源地建设、防洪、排涝、供水、排水、节水、配水、用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等工作,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同时,为加强对节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市各地都成立了节约用水办公室,建立了水利(水务)部门主抓、各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参与的节水工作体制。
二是积极探索水权市场化运作机制。近年来,随着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和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用水量下降,农业节水潜力较大。为此,我们采取租赁、承包、补偿等模式,运用市场机制把农业用水转向城市用水,提高了农民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以及维持农用水利工程设施良性运行的积极性,同时也增强了农民和政府共同抗旱的参与感。租赁模式:保持乡镇农用水库所有权不变,保证农用水库维持50万方农用应急水量,城市供水部门向乡镇租赁农用水库剩余水量的调度、配置和管理权,水量调度按表计量,按量付费(每立方米O.2元),将优质水配置绐城市供水;承包模式:维持农用水库所有权不变,保证乡镇年农用水,城市供水管理部门以承包形式与乡镇达成协议,对农用水库及流域内河道水的经营、调度、管理进行有偿使用,协议一订5年,承包费一年一交,年承包费根据库容和来水量确定,将其农用水多余的河水承包给城市供水管理部门,按其实际取水量付费(每立方米0.2元),实现了农村用水向城市用水的转移;补偿模式:在发生干旱致使城市供水紧张时,政府出台政策,鼓励农民放弃农业种植用水,对农民以当年的种植收益为基准价,按土地面积和种植种类对农业调水进行经济补偿,以保障城市生活用水和重要工业生产用水的正常供应,同时适当提高城市供水价格,以弥补农业调水支出,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财政支付,实现低产值用水向高产值用水的转移。
三是完善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水价改革是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此,我市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促进水价改革和水量交易,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实行公开透明、公众参与的民主管理机制,建立了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基于供水成本形成水价;二是分类与阶梯式水价制度;三是基于用水户实际承受能力调整水价方案。同时,全面实施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制度,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城区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制度,核定居民用水户月一级用水量为9吨,二级为9-14吨,三级为14吨以上;一级用水量按基本水价收取,二级和三级分别加价50%和100%收取。企业单位用水户的用水定额采用综合确定法,即根据企业单位上年度全年用水量、上年度同期用水量、上月用水量及城区供水水库蓄水量和实际可供量等4项主要参数,在综合供用水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确定用水户的月基本用水量。机关事业单位和宾馆等公共用水单位实行定额管理制度,超定额加价收费。实行梯级水价为基础的计划用水,既基本满足了居民生活和各行各业的用水需求,又有效控制了城区用水总量,可使全市每年节约用水约10%。
(二)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我市坚持从海岛实际出发,采取引水、拦水、联水、造水、净水等"五水"联动措施,初步形成了以本地水资源、大陆引水和海水淡化组成的供水水源系统,提高了供水能力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一是实施引水工程建设。目前,已建成了投资3亿多元、引水规模1个流量、年均引水能力2160万m3的大陆引水一期工程;投资14.6亿元、年均引水能力近6000万m3的大陆引水二期工程正在加紧建设之中;投资2.27亿元建成了6项岛际引水工程。这些引供水骨干工程的相继建设和投入使用,使我市跨区域的引供水网络不断完善,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舟山本岛及周边附近岛屿的水资源紧缺矛盾。
二是实施拦水工程建设。通过新建水库、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整治、修建拦蓄引水入库渠道等途径,充分开发利用本地水资源,增加蓄水能力。2003~2009年,全市共投资9.43亿元完成了122座水库的除险加固、186座重要屋顶山塘整治和145条235.35km河道的整治,新增蓄水库容1900万m3;投资2亿余元新(扩)建水库10座,新增蓄水库容857万m3。同时,在偏远渔农村通过修建小水池、小水窖等小型雨水集蓄利用工程,作为区域供水、集中供水的补充。
三是实施联水工程建设。为实现从单一水源保障转向多元水源保障,从点状供水保障转向网状供水保障,我市因地制宜,实施了40处水库与水库之间、水库与河道之间、河道与河道之间、城乡水厂之间的联网,进一步提高了水资源的调蓄能力。
四是实施造水工程建设。舟山四面环海,海水资源丰富,开发海水代用和海水淡化,是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的现实选择和战略举措。因此,全市各地积极采用海水制冰、电厂等企业用海水作冷却,水产企业中大量使用海水作洗鱼用水等途径,把海水代用逐步推广到各个领域。同时为进一步确保全市水资源供给安全,我市充分利用丰富的海水资源积极实施海水淡化工程,缓解水资源的供需矛盾。1997年10月,在嵊山建起全国第一座500吨级反渗透海水淡化示范工程,至今共投资4.5亿元、建成海水淡化工程15处,海水淡化总能力达到5.34万吨/日。海水淡化已成为我市边远小岛解决居民生活、生产用水的重要水源,为解决海岛缺水问题开辟了一条创新之路。
五是实施净水工程建设。牢固确立"治污也是节水"的意识,积极开展污水资源化工作,加大中水回用力度,推行污水深度处理后用于城区的绿化和生态用水。目前,舟山本岛已建成再生水利用工程一座,日利用再生水近3万吨,主要用于绿化、景观补水以及道路洒水等。鼓励用水单位加大节水技改力度,采用先进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在全市2吨以上锅炉使用单位推广"锅炉冷凝水回用技术"。积极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2007-2009年全市共开工建设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5项,总投资3.6亿元,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22.68万人。加快供水管网改造,近两年来城区累计投入管网改造资金5000万元,城区供水管网漏损率降到了11%。鼓励和引导居民更换现有住宅中不符合节水要求的用水器具,两年来累计投入改造资金500万元,受益居民3万余户。建立节水器具的认证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在新建小区推行节水器具,在部分新建小区实施优水优用、劣水劣用的双管道分质供水工程。
(三)加大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管理力度,增强全民节水意识。
面对水资源短缺和用水需求不断增长的新形势,我市以完善规划体系为先导,强化行为规范为重点,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自觉节水意识。
一是完善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规划体系。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先后编制完成了《舟山市"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舟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舟山市城市供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舟山市城乡饮水安全保障规划》等规划,努力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水资源安全供给规划体系。同时,分别于1994、1996年制定实施了《舟山市城市供水管理暂行规定》和《舟山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于2009年制定实施了《舟山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舟山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节约用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为节约水资源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证取水、无计量取水、非法设置排污口等行为。强化取水许可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审批、验收、监督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取水单位的计量设施和许可证检查。实施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对涉及耗水的建设项目从立项、可研、建设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严格审查。
三是营造全民参与节水的良好氛围。以每年的"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纪念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节水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社区"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增强全民节水意识。通过征集有奖节水建议、开展节水知识竞赛和评选节水单位、社区和节水家庭等活动,广泛宣传介绍一些与群众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具,不断提高了群众的日常节水知识与技能。
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万元GDP用水量由2006年的41立方米下降为2009年的23立方米,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由2006年的42立方米下降为2009年的24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2006年的32%提高到2009年的45%,亩均灌溉用水量由2006年的238立方米下降到2009年的119立方米,城区供水管网漏损率由2006年的18%下降到2009年的11%,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达24%,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1.7%,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99.62%,非常规水资源的替代率达39.27%。
建设节水型社会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明确目标不动摇,狠抓落实不放松,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全面推进"十二五"期间节水型社会建设,努力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